2019年安徽大学本大专招生章程(分数线、考试成绩、收费标准)

2019-06-11 20:05  安徽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安徽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 第三条 安徽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国标代码:10357)
  •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 第七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 第八条 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3号、合肥市新站区前岭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校区)。
  • 第九条 安徽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本专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 第十条 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 第二章 学校概况
  •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 第十一条 安徽大学在国家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或大类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1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录取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 第十四条 安徽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 第十五条 本专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 第十六条 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 第十七条 非艺术类专业或大类录取原则:
  •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所有专业或大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进行专业或大类志愿录取。专业或大类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或大类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比较排序,理科按高考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
  • 2.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或大类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或大类志愿排队录取”。
  • 3.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等级折算分按照A+为9分、A为8分,B+为6分、B为5分。分数和等级折算分均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
  • 4.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 5.上海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所有专业或大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进行专业或大类志愿录取,服从考生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或大类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 1.安徽省考生专业录取原则: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表演专业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投档时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 2.省外考生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原则:
  • 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
  • 第二十二条 安徽大学2019年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一学年以后在招生录取的类别内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分流方案见《安徽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物理学类(含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类(含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化学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自动化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生态学、环境科学、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质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类(含考古学、历史学专业),哲学类(含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专业),经济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物流管理专业),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档案学、图书馆学、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政治学类(含社会工作、社会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代表类(含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互联网金融、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其他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
  • 第二十三条 专科招生专业均实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我校修读三年专科课程且学业合格,授予安徽大学专科文凭;符合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就读条件的学生第四年可赴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就读,成绩合格者由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颁发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学费按英国当年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 第二十四条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独立管理的安徽大学二级学院,是独立法人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省教育厅主管,纳入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序列管理,办学地址在合肥市新站区前岭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工作与录取规则按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执行。
  • 第二十五条 安徽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安徽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五章 学费标准
  • 第六章 贫困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 第七章 其他说明
  •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安徽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安徽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安徽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安徽大学(国标代码:1035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安徽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安徽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大学;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11号、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3号、合肥市新站区前岭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安徽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制定本专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计划与录取

 第十一条 安徽大学在国家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或大类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编制预留计划15人,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录取问题。在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三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安徽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本专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结合人才培养要求,有关专业限定录取条件如下:

 本科: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专科: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第十七条 非艺术类专业或大类录取原则:

 1.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所有专业或大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进行专业或大类志愿录取。专业或大类录取时采用各省高考排序成绩,未实行排序成绩的省份,按照投档成绩进行专业或大类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文科依次按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比较排序,理科按高考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

 2.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分专业或大类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或大类志愿排队录取”。

 3.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等级折算分按照A+为9分、A为8分,B+为6分、B为5分。分数和等级折算分均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比较排序进行录取。

 4.浙江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浙江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5.上海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所有专业或大类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的方式进行专业或大类志愿录取,服从考生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专业或大类调剂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安徽省考生专业录取原则: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表演专业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照投档时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音乐表演专业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艺术类综合分达到安徽省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按专业主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主项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2.省外考生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政策加分)。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原则:

根据我校已公布的《安徽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五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贫困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提交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院系、学校审批等方式申请各类资助项目。 

第七章  其他说明

第二十二条  安徽大学2019年实行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按大类招生的学生,一学年以后在招生录取的类别内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分流方案见《安徽大学2019年招生简章》。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专业),物理学类(含应用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材料类(含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化学、化学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专业),电子信息类(含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专业),自动化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工程、生物制药、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生态学、环境科学、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科学、地质学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专业),历史学类(含考古学、历史学专业),哲学类(含哲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编辑出版学、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专业),经济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专业),工商管理类(含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物流管理专业),法学类(含法学、知识产权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档案学、图书馆学、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政治学类(含社会工作、社会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代表类(含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互联网金融、网络空间安全、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其他按照专业或专业方向招生。

第二十三条 专科招生专业均实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我校修读三年专科课程且学业合格,授予安徽大学专科文凭;符合英国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就读条件的学生第四年可赴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就读,成绩合格者由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颁发本科学士学位证书。格林威治大学本科学费按英国当年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2013年12月批准成立的独立设置、独立管理的安徽大学二级学院,是独立法人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省教育厅主管,纳入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序列管理,办学地址在合肥市新站区前岭路与淮海大道交口东北。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招生工作与录取规则按照《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安徽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安徽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安徽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551-63861666,63861777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b.***.cn

 招生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纪检监察室)

 招生监督邮箱:jwb@***.cn(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2019年安徽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

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医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独立学院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1166号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1.1招生专业计划专业名称总计划其中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学费(元/年·生)专业类别公共

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1.学校全称:安徽医科大学2.办学层次:本科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4.办学地址:梅山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81号翡翠路校区: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翡翠路15号东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河路(原玉皇山路)5.联合培养院校:(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

2022年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分类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办法

2022年分类考生:你好,请加入学院官方QQ咨询群(群号:)查询本次分类招生考试成绩。查询时间:2022年4月26日-28日。查询方式:发送考生类型(中职/高中)、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发送对象:群管理员(成绩查询员1,成绩查询员2,成绩查询员3)。招生办2022年4月26日

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关于公布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考试大纲

各位考生:我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便于广大考生复习迎考,现公布我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各专业课考试大纲(见附件)。其他事宜敬请关注我校后续即将发布的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一、招生专业计划: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联合培养办学地点备注总数其中: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建档立

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安徽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已公布,请各位考生下载查看。《解剖生理学》考试大纲.pdf《护理学基础》考试大纲.pdf《康复评定技术》考试大纲.pdf《康复治疗技术》考试大纲.pdf《药理学》考试大纲.pdf《药剂学》考试大纲.pdf《中药学》考试大纲.pdf《中药鉴定学》考试大纲.pdf

2022年安徽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安徽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安徽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安徽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领导下,接受考生、家长、媒体、社会各界及学校纪委办

2022年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22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三、办学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四、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五、招生专业及计划:专业名称学制面向普通高中面向中职退役士兵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学费(元/年)备注大数据与审计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财税大数据应用工程造价建

2022年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3号1.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要求1.1招生专业计划专业名称总计划其中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非免试退役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建档立卡考生专项计划学费(元/年·生)专业类别公共课考试科目备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19800文大学语文+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22年安徽医科大学专升本招生考试科目及专业课参考书目

序号招生专业公共课考试科目专业课考试科目科目1科目2科目1参考书目科目2参考书目1护理学大学语文英语解剖生理学《人体解剖生理学》,贺伟、吴金英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第3版护理学基础《新编护理学基础》,姜安丽,钱晓路主编.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第3版.2药学高等数学英语药理学《药理学》,罗跃娥、樊一桥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第3

2022年安徽外国语学院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调整

鉴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并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相关的规定,为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健康安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部署,经研究决定,我校原定于2022年4月10日举行的普通高校专业课考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可于5月10日-5月13日在我校招生网下载打印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和在线查看考场,网址:htt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