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实施细则

2019-09-18 09:51  福建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一、选拔对象
  • 二、组织机构
  • 三、选拔条件
  •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 (二)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少在体育类核心期刊(南大版)发表1篇论文,且必须以“福建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现刊,成果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其中,发表在外文期刊的科研成果,参照(闽师发[2018]1号)文的有关精神进行认定,A类论文包括被SCI1区收录或被SSCI、A&HCI期刊收录;B类论文包括被SCI2~3区收录。
  • (三)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 (四)已修满一年级所开设的必修课程学分,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 (五)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75分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或PETS-5(WSK)55分以上,或与以上相当的英语水平;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 四、选拔程序
  • (一)9月21日前,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体科院体综楼409办公室:
  • 1.《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申请表》1份;
  • 2.《专家推荐书》2份(需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推荐(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 3.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的复印件1份;
  • 4.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
  •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 6.《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 7.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 8.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 (二) 10月10日前,学院考核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选拔出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申请人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主要考核内容为:
  • ①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 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申请人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 ③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
  • ④综合素质:对申请人的总体情况(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 五、录取规则
  • (一)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的意见,按相关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
  • (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报名。
  • (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后,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 (四)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不允许放弃录取资格。
  • 六、学籍管理和培养
  • (一)硕博连读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论文,学校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 (二)硕博连读生按照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
  • (三)硕博连读生因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
  • 七、其他
  • (一)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 (三)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体育科学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生

选拔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下称《办法》)精神,制定我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选拔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月1日)。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学位点负责人、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代表、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按一级学科成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组成选拔小组,选拔小组不少于5 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不少于3 人)。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科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必须全程回避。

三、选拔条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二)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至少在体育类核心期刊(南大版)发表1篇论文,且必须以“福建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现刊,成果截止时间2018年8月31日。其中,发表在外文期刊的科研成果,参照(闽师发[2018]1号)文的有关精神进行认定,A类论文包括被SCI 1区收录或被SSCI、A&HCI期刊收录;B类论文包括被SCI 2~3区收录。

(三)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已修满一年级所开设的必修课程学分,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五)英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国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75分以上,或雅思5.5分以上,或PETS-5(WSK)55分以上,或与以上相当的英语水平;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四、选拔程序

(一)9月21日前,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交以下材料至体科院体综楼409办公室:

1.《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申请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需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推荐(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3.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的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6.《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7.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原件备查);

8.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位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二) 10月10日前,学院考核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选拔出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申请人进入博士阶段学习。主要考核内容为:

①外语水平:通过口语交流、专业外语翻译、摘要写作等方式进行;

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申请人本科、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的考核,了解申请人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知识面是否开阔、逻辑思维是否清晰、是否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③科研能力:结合硕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

④综合素质:对申请人的总体情况(创新、表达、合作精神、身体心理状况、特长、专家推荐意见等)进行了解和判断;

选拔小组还将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其中重点考核是否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不合格者不能录取。考核成绩按外语水平(占2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占10%)、科研能力(占50%)和综合素质(占20%)四个部分评定,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五、录取规则

(一)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的意见,按相关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核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报名。

(三)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后,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四)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后不允许放弃录取资格。

六、学籍管理和培养

(一)硕博连读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前,应完成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硕博连读生不撰写硕士论文,学校不发给硕士毕业证书。

(二)硕博连读生按照取得的学籍享受相应待遇。

(三)硕博连读生因中期考核不合格应转回硕士研究生继续学习或退学。

  

七、其他

(一)硕博连读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以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2018年8月17日

附件:2019年硕博连读生选拔有关表格.doc

原标题: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实施细则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实施细则

体育科学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下称《办法》)精神,制定我院硕博连读生选拔实施细则。选拔对象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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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办法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切实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在高水平学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师研〔2018〕12号)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选拔小组,并制订本办法。选拔条件1.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修业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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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硕博连读生选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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