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规范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的文件精神,在征求学院意见基础上,制定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
一、申请者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博连读生的选拔范围限于已获得学士学位的本校在读一年级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校博士生入学标准。
4.有至少2名所在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无不及格科目。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
二、选拔程序
1.硕博连读生的选拔时间为每年的6-8月(硕士研究生第二学期末)。
2.由硕士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下面简称《申请表》)。由研究生的硕士生导师推荐,并由相关博士生导师在《申请表》上签署是否接收的初步意见,由学院统一组织申请资格初审。
3.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任组长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分别组织成立硕博连读生选拔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至少3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硕士研究生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入学以来的业务学习和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并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是否具有硕博连读的能力与条件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4.学院领导小组对考核小组推荐的硕博连读生候选人进行进一步审查,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生名单及其接收导师。
5.学院通过审核确定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在本学院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批。
6.各学院可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更加具体的实施细则。
三、其他事项
1.硕博连读生原则上应在本专业原导师指导下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经原硕士导师同意后也可在本专业或相同一级学科内的相近二级学科间更换博士生导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应在执行相同或相近的硕士培养方案的一级学科内进行硕博连读选拔。
2.每位博士生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生的人数不超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与指标分配办法》(中农大研生字[2012]5号)中规定的数额。
3.硕博连读生名额占用学院下一年度的博士生招生计划,在选拔硕博连读生的同时,导师及各学院应统筹考虑公开招收博士所需要的名额指标。
4.被选定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在当年9月份转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学费和奖助学金标准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执行,并在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期间提交博士生报名信息。
5.各学院于次年5月1日前对入选的硕博连读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课程成绩和科研能力,如果出现课程成绩不合格或重修的情况,将被取消硕博连读资格。通过考核后的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学制三年。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核淘汰的硕博连读生继续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完善硕士学位论文,半年后方能申请毕业。其博士研究生指标不再返回导师及学院,由学校统筹使用。
6.通过硕博连读考核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7.通过硕博连读考核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须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方能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学位论文的形式及答辩组织方式由学院根据相应专业学位类型(领域)的培养要求制定具体要求,重点考察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8.本办法自2014年6月开始实施,原《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研生[2010]40号)同时废止。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5月26日
中国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