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报名条件)

2023-03-07 18:39  潍坊医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
  •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学校全称
  • 第四条学校校址
  • 第五条办学层次
  • 第六条办学类型
  •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 第八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种类
  • 第九条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
  •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委
  •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
  • 第十三条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
  • 第十四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
  • 第十五条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
  • 第十六条2020年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
  •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按各省
  • 第十八条接受投档
  • 第十九条分专业录取。
  • 1.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根据各省
  • 2.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
  • 3.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
  • 4.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
  •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
  •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
  •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
  •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
  •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
  •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标准
  • 第二十六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七条山东省生源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
  •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方式
  •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
  • 第三十条本章程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第二章学校概况
  • 第三章组织领导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招生条件
  • 第六章录取
  • 第七章新生入学
  • 第八章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 第九章其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学校代码:10438。

第四条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八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种类:潍坊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组织领导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的体检结果不符,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四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考生,无口试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六条2020年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如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和海南省的招生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化学、生物2门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的专业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的专业有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统计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和生物医学工程;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有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学、助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和英语。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八条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接受投档。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接受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九条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根据各省(市)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分专业录取。

2.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第二十条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

第七章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八章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文件,以及《潍坊医学院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中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专业注册学费是针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为1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及基本毕业学分:

专业名称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基本毕业学分

法学

100

164

英语

275

157

生物医学工程

700

168

生物制药

750

166

食品质量与安全

825

163

应用心理学

975

157

统计学

600

164

生物技术

825

163

公共事业管理

1000

156

劳动与社会保障

875

161

市场营销

975

157

运动康复

775

165

临床医学

1620

229

麻醉学

1640

228

医学影像学

1780

221

口腔医学

1620

229

药学

1775

165

临床药学

1340

228

预防医学

1800

220

护理学

1675

169

护理学(贯通培养)

1800

82

助产学

1675

169

医学检验技术

1650

170

眼视光学

1700

168

康复治疗学

1700

168

医学影像技术

1775

165

卫生检验与检疫

1850

162

中药学

1725

167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标准:

类别

住宿费

安装空调

未安装空调

8人间

不带独立卫生间

650元

600元

带独立卫生间

750元

700元

6人间

不带独立卫生间

1066元

1000元

带独立卫生间

1166元

1100元

第二十六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其它

第二十七条山东省生源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其他省(市、自治区)生源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信息须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迁往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邮政编码:261053电话:0536-8462283,8462285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原标题:2020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潍坊医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招生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免试条件及报考流程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免试条件及报考流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今年继续对参加单独考试招生中符合条件的考生实行免试政策。一、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在职在岗人员。二、具体流程1

2022年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拟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加试科目总人数941001心理学院24040203应用心理学01认知神经科学02临床与咨询心理学03健康心理学5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47心理学专业综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1、生理学2、卫生统计学045400应用心理(专业学位)01临床心理学02健康心理学16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

2022年潍坊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2022年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

2022年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山东省潍坊商业学校是经潍坊市教育局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重点普通中专学校。现有仓南、崇文两个校区,占地280余亩,教职员工458人,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学校设有旅游系、商贸系、会计系、汽车工程系、信息技术系、基础教育学院等六个院系,涵盖中职本科3+4贯通培养、中职职教高考班、“三二连读”大专、普通中专等多种办学形式。学校拥有全国一流教师队伍。

2022年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招生程序,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各招生省份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022年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潍坊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2022年潍坊培真科技工程学校招生简章

一、学校荣誉国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二、学校概况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起源于1881年英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培真书院,1978年开始举办高等专科教育,1998年举办高职教育,2010年改制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有40余年专科办学历史和20余年高职教育办学经验。建校至今已培养专

2022年潍坊培真科技工程学校招生简章(图)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

2022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