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章程(收费标准、考试成绩、联系电话、分数线、录取结果)

2020-07-01 15:07  西安文理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
  • 第三条 学校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
  •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
  •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招办和学校..
  •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
  •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
  • 第八条 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
  • 第九条 2020年学校新增书法学专业
  • 第十条 2020年学前教育专业继续在陕西..
  •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
  •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
  •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
  •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无专业分数级差
  •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
  •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 第十七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
  • 第十八条 学校体育教育专业课成绩承认各..
  •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
  •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
  • 第二十一条 报考定向西安市各区县就业的..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标准
  •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
  •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第二十五条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方式为
  •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文理学院全..
  •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 第三章 招生计划
  •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全称:西安文理学院。学校国标代码:11080,英文校名为“Xi’an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是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市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有13个二级学院,48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2028人。办学地址:高新校区: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书院校区:西安市书院门63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有关规定。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省级招办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学校招生改革等重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组织进行有关招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模,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做好招生宣传和新生录取工作,协调处理招生过程中的各项事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9个省(市、区)招生。

第九条 2020年学校新增书法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公共艺术三个专业按照设计学类编制计划招生。大类招生的专业大一年级为基础课程教学,大二年级开始分专业培养;其他专业按照专业编制计划招生。

第十条 2020年学前教育专业继续在陕西省范围内招收本科层次、面向西安市就业的公费师范生。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实习费。招生计划设置为提前批次,高考总分达到陕西省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均可报考。考生被录取后须与学校及西安市各区县教育局签订“公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协议书”,毕业后由各县(区)按计划安置就业。

第十一条  学校在各省(市、区)的计划以教育部审批后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为准。学校预留计划按照教育部规定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计划使用坚持质量优先、保证公平的原则,主要用于平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和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考试主管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智、体考核合格的情况下,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和规定确定投档比例。执行“专业清”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依据,无专业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满足专业录取条件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B,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专业分配原则,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艺术类考生的选测等级按江苏省考试院的规定执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照有关省份规定进行征集或调剂。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七条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有口试的省份要求英语口试合格。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入校后必须选择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公共课。

第十八条  学校体育教育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级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体检标准除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外,还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所有艺术类专业在陕西省外均执行文化课成绩统考合格,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陕西省内,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统考合格后,按照专业课省统考或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书法学专业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择优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生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报考定向西安市各区县就业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身体条件除符合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外,还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计委颁布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规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收费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标准。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标准收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校内奖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讯方式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科技六路1号 邮编:710065

联系电话:029-88221619,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信息网址:zsb.***

招生官方微博:http://***/xawlzsb

学校的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考生可通过招生官方微博进行咨询。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安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标题:2020年西安文理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电力技术类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大纲(测试标准)(电力技术专业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

2021年西安文理学院专升本录取结果统计

一、普通类2021年专升本录取结果统计(普通类)专业计划数实录数最低分最高分英语汉语言文学旅游管理(文)学前教育(文)应用心理学(文)会计学(文)会计学(理)市场营销(文)小学教育(文)视觉传达设计(艺)美术学(艺)音乐学(艺)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科学软件工程二、2021专升本录取结果统计(建档立卡)专业计划数实录数

2022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机电设备与自动化类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大纲(测试标准)(机电设备与自动化专业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

2022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热能与发电工程类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单独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大纲(测试标准)(热能与发电工程专业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提升高职院校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依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

2022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我校”)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我校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

2022年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2022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上级及学院纪检部

2022年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

2022年西安翻译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齐鲁师范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试专升本考生须知一、考试时间(1)应用化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音乐学(师范类)专业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0:00,考试时长60分钟。(2)美术学(师范类)专业考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0:30,考试时长90分钟。请所有考生详细查阅考生须知,务必提前30分钟进入系统做好考试准备

2022年西安外事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西安外事学院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以下简称“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2021年西安翻译学院新生收费标准

西安翻译学院2021新生收费标准单位:元/学年学费本科专业金额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财务管理、工程造价、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康复治疗学、休闲体育21000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文学、护理学22000俄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23000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商务英语、翻译、英语250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