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校研字〔2018〕6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2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经费充足。
(二)申请导师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安徽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
1.主持在研二类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2.2021年度发表中科院一区论文1篇或中科院二区论文2篇。
3.2021年度内获省级科研奖励(省部级二等奖第1名、一等奖前2名,或国家级二等奖前3名)。
4.尚在首聘期内的校引进人才或2021年度获批省级以上人才。
(三)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9周岁;国家三类及以上人才、国家级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负责人、一类在研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2周岁;具有二级教授职称的且在研二类科研项目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暂停其招生资格:
1.有《安徽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校研字〔2020〕18 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暂停2022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2.超过4年未毕业的博士生数(2017年9月以前招收)占全部未毕业博士生比超过50%(不含50%),暂停2022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3.2021年度在教育部、安徽省或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有问题论文等情况,暂停2022年博士生招生资格。
二、审核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2022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二)学院审核公示。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评议,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科研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坚持业绩,不符合学校基本条件的导师不可推荐。在本学院网页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学院将评议结果排序汇总报送到一级学位点所在学院;由一级学位点所在学院审核后,按二级学位点分别汇总填写《2022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2),并将《2022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简表》和《2022年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汇总表》及相关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复核公布。学校根据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情况,结合省教育厅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制定2022年度博导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党委常委会研究。研究通过后,下发分配指标至各学位点。
三、材料收取
请各相关学院按一级学科点汇总,于2022年2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联系人:马中文 联系电话:0551-65786416
研究生院
2022年2月17日
原标题:2022年安徽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