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

2022-12-01 12:07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看完整内容
  • 第一章学院简介
  • 第二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
  • 第二条学校全称
  • 第三条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学业期满后符合毕..
  • 第四条学院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
  • 第五条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
  •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
  •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
  •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
  • 第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
  • 第十条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
  •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将不..
  • 第十二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较好
  •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
  •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
  • 第十五条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
  • 第十六条学院原则上承认各省
  • 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
  •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时,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
  • 第十九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
  • 第二十条学院通过新生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
  • 第二十一条学生一年级在桥头校区就读,待高..
  • 第二十二条学院各专业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
  • 第二十三条学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继续..
  • 第二十四条学院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
  •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
  • 第四章招生计划
  • 第五章录取规则
  •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 第七章就读校区与转专业政策
  •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 学院简介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199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学院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强化特色、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等高水平应用型、技能型人才。

详细介绍可查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方网站。

第二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校代码:13990(国标)、1816(江苏省),院校性质:独立学院。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办学地址:桥头校区位于江苏省镇江市桥头(南京市东郊312国道旁);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第三条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学业期满后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院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学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招生委员会由董事长、院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拟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相关事宜。

第八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将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录取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顺延录取。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科目的考生,要求英语成绩较好。考生进校后,各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五条对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其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院校投档办法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排序,参与专业安排。

第十七条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投档成绩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高考综合改革省(直辖市、自治区)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作为普通高考录取中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时,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或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十九条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学校本科收费标准为:14000元/生·学年。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院具体标准为:800-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学院通过新生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院,并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就读校区与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生一年级在桥头校区就读,待高淳校区具备办学条件且履行办学地址变更程序后,迁入高淳校区学习。

第二十二条学院各专业优秀学生可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提出转专业申请,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具体转专业政策详见学院教务处网站:http://hs.***.cn/jwc)。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在招录工作全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第二十四条学院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网站查询,学院不会对外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解释,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则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3495804、0511-87762151、0511-87762092、0511-87762063

监督电话:025-83495902

学院官网:http://hs.***.cn/

招生主页:http://hs.***.cn/zsxx/

电子邮箱:hsxsc@***.cn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微信公众号:nufehs

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

“南财红山招生”微信公众号:nufehszs

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2)

原标题: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学院简介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199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民办本科院校,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学院坚持育人为本、提高质量、强化特色、改革创新、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等高水平应用型、技能型人才。详细介绍可查询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官方网站。第二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院本

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专转本招生录取分数线(图)

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一览表

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各省录取分数线一览表序号招生地区录取批次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省控线校进档线录取线高分1广东本科普通批33历史1717448492492501物理4714852山东第一段52524863辽宁本科普通批20历史1010456507507525物理10103364334334584江苏普通本科批1233历史786789

2022年南京财经大学专转本招生简章

招生代码:1816批次:普通批次一、学院介绍及就读校区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是1999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建立的民办本科学院,2005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独立学院。学院现有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法学、英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保险学、税收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15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1

2021级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新生入学须知

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

科类学制培养层次计划数天津河北河北山西宁辽宁浙江安徽安徽福建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南广东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重庆重庆广西江苏江苏历史物理历史物理文理历史物理历史物理历史物理历史物理历史物理2409308011120906565401505212070336869154355786447文科四年本科1652286441082222552187418文科四年本科11

2018-2020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分省招生分数线

2018-2020年录取分数线简析表招生地区科类批次批次本三省控线本二省控线校控线一志愿录取率批次本三省控线本二省控线校控线一志愿录取率批次本三省控线本二省控线校控线一志愿录取率江苏文科本二本二/%本二/%本二/%理科/%/%/%天津文科本二本/%本/%本/%理科/%/%/河北文科本二本二/%本二/%本科/%理科/%/%/%山西文科本二C本二C/%本二C/%

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考生问答

1.你院今年本科招生在江苏省的学校代码是多少?答:我院在江苏省的学校代码为1816。2.你院的办学层次是什么,毕业时颁发何种毕业证书?答:我院创办于1999年,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学院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3.你院的

2020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本专业和南京财经大学同类专业学生共享优质办学资源。南京财经大学法学专业为江苏省“十三五”一级重点(培育)学科,是江苏省重点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经济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等具体部门法律制度,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备相应的金融、会计、经济管理知识,能够熟练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市场经济中的实际法律问题

2020年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本专业和南京财经大学同类专业学生共享优质办学资源。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一期工程项目,是江苏省重点专业,江苏省首批品牌专业。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熟悉“互联网+大数据”环境下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网
技校专业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