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二0二二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大东区望花南街 21 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 48 万平方米(约合 719.5 亩);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9.4 平方米; 生均宿舍面积 8.2 平方米; 生师比 14.6; 专任教师 1176 人, 其中具有硕士及以 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79.5%; 教学科研仪器 设备总值 24984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14061.7 元; 图书 180.1 万册, 生均图书 101.4 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社 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 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 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 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国际经济 与贸易、国际商务专业, 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工业工程专 业、自动化专业、公共艺术专业)部分课程用英文授课, 教材大部分采用英文原版教材, 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 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 对选 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 以当地教育行 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 目与 2019 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 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 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 1(非 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 科类 2 (采用 3+1+2 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 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 年/生) | 备注 |
1 | 020101 | 经济学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2 | 020102 | 经济统计学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3 | 020201K | 财政学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4 | 020301K | 金融学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5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经济学 | 5200 | |
6 | 030101K | 法学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法学 | 4800 | |
7 | 030302 | 社会工作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法学 | 4800 | |
8 | 040106 | 学前教育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师范类 |
9 | 040107 | 小学教育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师范类 |
10 | 040201 | 体育教育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师范类 |
11 | 040203 | 社会体育指导 与管理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4800 | |
12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序 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 1(非 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 科类 2 (采用 3+1+2 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 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 年/生) | 备注 |
13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师范类 |
14 | 050201 | 英语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15 | 050201 | 英语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师范类 |
16 | 050202 | 俄语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17 | 050207 | 日语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文学 | 4800 | |
18 | 060101 | 历史学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历史学 | 4800 | 师范类 |
19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20 | 070201 | 物理学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21 | 070301 | 化学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22 | 070501 | 地理科学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23 | 071001 | 生物科学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师范类 |
24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5 | 080203 | 材料成型 及控制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6 | 080207 | 车辆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7 | 080405 | 金属材料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8 | 080411T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29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0 | 080703 | 通信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1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2 | 080801 | 自动化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3 | 080803 | 机器人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新增专业 |
34 | 080905 | 物联网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5 | 080910T | 数据科学 与大数据技术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序 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 1(非 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 科类 2 (采用 3+1+2 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 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 年/生) | 备注 |
36 | 081001 | 土木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7 | 081002 | 建筑环境 与能源应用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8 | 081801 | 交通运输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39 | 082502 | 环境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0 | 082504 | 环境生态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1 | 082801 | 建筑学 | 5 | 4-8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2 | 083001 | 生物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43 | 090502 | 园林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农学 | 5200 | |
44 | 120108T | 大数据管理 与应用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5200 | |
45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6 | 120203K | 会计学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7 | 120204 | 财务管理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8 | 120205 | 国际商务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49 | 120701 | 工业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200 | |
50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5200 | |
51 | 130201 | 音乐表演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2 | 130202 | 音乐学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师范类 |
53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4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5 | 130402 | 绘画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6 | 130406T | 中国画 | 4 | 3-7 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7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序 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 1(非 高考综合 改革省份) | 科类 2 (采用 3+1+2 模式的 高考综合改 革省份) | 授予学 位门类 | 学费 (元/ 年/生) | 备注 |
58 | 130503 | 环境设计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59 | 130504 | 产品设计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60 | 130506 | 公共艺术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0000 | |
61 | 080801H | 自动化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62 | 120701H | 工业工程 | 4 | 3-7 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8000 | 中外合作办学 |
63 | 130506H | 公共艺术 | 4 | 3-7 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 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45000 | 新增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 |
备注:学费标准若有变化,以省教育厅备案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 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 本科毕业证书, 达到沈阳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大学学 士学位证书。
对于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方可获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五、 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沈阳市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 学生收取。住宿费根据学校住宿条件和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的 800 元— 1200 元/年/生标准收取。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 号文件、《沈阳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 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 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学校实行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制度如下: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8000 元/人/学年; 省政府奖学金 8000 元/人/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元/人/学年; 宝钢奖学 金 10000 元/人/学年;市长奖学金 6000 元/人/学年;校长奖 学金 5000 元/人/学年; 市政府奖学金: 一等 1500 元/人/学年、 二等 750 元/人/学年; 校级奖学金:一等 2000 元/人/学年、 二等 1000 元/人/学年、三等 600 元/人/学年,其中艺术类学 生,一等 3500 元/人/学年、二等 1500 元/人/学年、三等 800 元/人/学年)。学校另设单项奖学金和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一等 4400 元/人/学年、二等 2750 元/人/学年,市政府助学金: 500 元/人/学年。
学校另设社会各界资助的各种奖、 助学金等。
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在生源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学费减免: 孤儿大学生减免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各学院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奖助学金的推荐评比, 具体评比结果在学院范 围内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我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本科工业工程 专业、自动化专业和公共艺术专业,有关说明如下:
(一) 工业工程专业和自动化专业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学生第一年至第三年由中德双方教师共同授课, 在沈阳 大学完成规定学业, 符合申请就读、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 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德国学校进行第四年的学习(本科工业工程 专业为德国海德堡应用科技大学, 本科自动化专业为德国埃森 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
3.证书发放有关事项
( 1)本科工业工程专业: 赴德学生完成海德堡应用科技 大学规定所有课程,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者, 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德国海德堡应 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未赴德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 学业课程,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 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 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 2)本科自动化专业: 赴德学生完成埃森经济管理应用 科技大学规定所有课程, 对于符合中德双方大学学位授予条件 者, 由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德国埃森 经济管理应用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未赴德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学业课程,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 由沈阳大学授予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 公共艺术专业
1.在本校同批次录取。
2.本项目采取“4+0” 培养模式,学生第一年至第四年由中 希双方教师共同授课, 在沈阳大学完成规定学业, 符合申请就 读、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 可自愿申请办理赴希腊西阿提 卡大学进行第三年的学习。
3.证书发放有关事项
学生完成沈阳大学规定学业课程(赴希腊学生需完成西阿 提卡大学规定学业课程), 符合中希双方学位授予条件者, 由 沈阳大学授予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西阿提卡大学授 予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 投档比例原则上为 100%; 按顺 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 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 普通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 1 个“专业+学校”为 1 个志愿单位的志 愿填报模式。
艺术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 使用辽宁 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执行辽宁省统一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 投档录取模式,实行以 1 个“专业(含专门化) +学校”为 1 个志愿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专业 按“专门化”填报志愿。
体育类本科专业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 档录取模式,实行以 1 个“专业+学校”为 1 个志愿单位的志 愿填报模式。
专升本投档方式按照辽宁省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其他省份: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 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 份,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 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以此类推。
我校各个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和外语小分没有限制。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按照各省文件精神,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降分 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 1)普通类、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工业工程专业、自动化专业)
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其规定的录 取原则执行), 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 的考生, 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仍相同, 比较 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 2)艺术类、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 公共艺术专业)、 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 的统考成绩, 在达到所属省份批次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实行平 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 按照该省 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的省 份, 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按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 办法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其规定的 录取原则执行)。
体育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按综合 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 优录取。
艺术类、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公共艺术专业)、 体育类 考生的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 按照考生文化课总分从高 到低择优录取(美术类按专业成绩), 若文化课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 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 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如仍相同, 比较 考生志愿顺序, 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 的专业, 不设定分数级差。
( 3) 专升本
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 按 照省招考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 024-62721597、62268563、62268564
网 址: https://syuzsjy.***.cn
7.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办法
艺术类各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 的统考成绩。
音乐学(师范类) 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 成绩÷文化课总分×100 × 60% +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 100 ×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辽宁省招收美声钢琴、民声钢 琴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 +专业成绩×60%)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 按统考专业合格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辽宁省按“专门化”成绩投档, 综合成绩即“专门化”成绩(非 高考改革省份招收文史类考生)。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安排在艺术类批次招生, 按文化课成 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 绩÷文化课总分×100 × 50%+专业成绩÷专业课总分×100 × 50%) 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公共艺术专业): 按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 从高到 低择优录取(非高考改革省份, 绘画、中国画专业招收文史类 考生)。
八、其它说明
新生入学后, 我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 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 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 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沈阳大学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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