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报名考试与专业类别
1.艺术类专业招生是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相关报名、体检、文化考试等工作按照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2.我省艺术专业考试分为: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播音与主持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和表演类共7个类别。报名考试时,美术、音乐、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可以互相兼报,但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它艺术类专业兼报,其它艺术类专业之间也可兼报。
3.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统考(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校考(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部分高校艺术史论、艺术学理论类专业不要求省统考成绩的除外),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艺术类志愿。
二、专业省统考考试须知
1.2023年艺术省统考各类专业均实行全省统一组织,其中美术、书法、编导制作、音乐类笔试科目、音乐类声乐主科、播音主持类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实施考试;音乐类器乐主科、舞蹈类由全省集中设点考试;表演类委托高校具体实施。各专业类别考试说明见附件1-7。
2.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入场须接受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照相)及金属探测器检查。参加专业个体测试时不允许化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3.省统考各专业由全省统一集中评分。编导制作类和音乐类专业的笔试科目,按照高考评卷办法,实行网上评分;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在考生信息密封状态下严格按照抽取样卷、确定标准、对标分类、集体定档、定档复核、评委打分、专家质检等规定程序进行集中评分;舞蹈类、播音主持类、表演类、音乐类专业的个体测试科目,在考生信息加密状态下,采取考生、评委、考场 “三随机”工作机制,按照小组集体定档、评委独立打分、专家监督检查、全程监控录像的办法进行评分,其中舞蹈类、播音主持类、音乐类专业评分遵循教育部网上评卷规范,实行网上评分,表演类专业为现场评分。所有评分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按照教育部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各专业评分工作科学严谨、公平公正。
4.按照考试和评分时间安排,美术、书法、编导制作、舞蹈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与合格线于2023年1月5日公布;音乐、播音与主持、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与合格线于2023年2月20日公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自行查询:一是登陆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或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cn)查询;二是绑定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通过实名验证后可及时获取系统推送的成绩信息。
5.对本人成绩有异议申请复核的考生,须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各地汇总后逐级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及时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安排。复核只检查考生试卷或考试音视频与本人信息对应是否一致、是否漏评、分数合计是否存在差错,不复核评分宽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对复核发现错误的,予以纠正。
6.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校考均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艺术类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不仅取消其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而且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7.当前疫情形势复杂,考生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属地和组考防疫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本地健康监测,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
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填报志愿、投档办法以及录取有关事宜另行发布。
三、附件:1.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三科。
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
1.速写:人物动态、人物动态组合或人物与场景组合;
2.素描:人物头像、人物带手半身像、石膏像或静物;
3.色彩:静物组合或风景。
(二)考试形式与要求
表现考场提供的图片、默写文字所表述的内容,或表现图文结合所描述的内容。要求构图完整、饱满、合理、协调,技法熟练,线条疏
密适当、流畅,具有较好的质感、量感与空间感,色感良好,色调鲜明,色彩关系准确,谐调生动,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日期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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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2022年 11月26日 |
速写8:30- 9: 00 素描9:00-12:00 |
色彩14:00-17:00 |
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具体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按照属地要求开展日常核酸检测,主动接受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
2.考场内不设置桌椅,考生入场后对号进入考试区域(120cmx 120cm),须携带必备的画架(简易折叠式)、画板或画夹、小画凳或小马扎(长宽高均不得大于35cm)及相关的绘画工具和文具,不得携带色卡、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必须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答题纸答题区域规格: 32cmx 30cm,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严禁在答题纸上做任何标记或在卷面上喷洒定画液体。
4.速写、素描只能使用铅笔、炭笔作为表现工具,色彩只能使用水粉或水彩颜料。
四、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一)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试科目分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识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为200分
考试分为笔试和个体测试两部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识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专业主科(声乐、器乐)和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考场设置、现场录音录像、全省集中评分、网上公布成绩。
(二)考试形式及要求
1.声乐
声乐主科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自选一首曲目(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或通俗唱法演唱考试。现场不提供钢琴伴奏。
要求思想内容健康,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头稳定,富有共鸣,有气息支撑);声音流畅,演唱自如,风格、语言表现准确;乐感好,艺术感染力强;嗓音条件好,音色优美,音域宽,力度大。
2.器乐
器乐主科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可自选乐器种类,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要求音准、节奏均好,演奏姿势、方法正确,基本功扎实,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准确。
3.视唱
视唱即看谱即唱,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使用考场准备的平板电脑现场抽题,试题为五线谱,不分等级,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4.音乐基础知识
音乐基础知识包括音乐理论基础和中外音乐常识两部分内容。考生可参考李重光的《音乐理论基础》、《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基础知识考试指南》(河南省教育学会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专业委员会编)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掌
握音乐基础知识,具备音乐基本鉴赏能力,并能正确表达与运用。
5.听音识谱(给标准音)
听音识谱采用五线谱记谱,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节奏的听辨和识别能力。考生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根据标准音听辨识别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片段等,要求考生能够准确听辨识别音高并能辨别正确的节奏节拍划分。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科目
2022年11月26日8:30-10:30;
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具体由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
2.个体测试
考试从2023年1月5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应于2022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 ***/),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统考网上预约入口”预约具体考试时间,填写曲目名称、调式。约考日期截止前,除约考时 间外,考生填报的其他信息可有修改机会。
考试地点:声乐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器乐考点设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登封考点(郑州登封市崇高路8号)。
(四)注意事项
考生自觉佩戴医用口罩,做好自我防护,按照属地要求开展日常核酸检测,主动接受学校或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健康排查和考试过程中的防疫检查。
1.笔试科目
使用答题卡答题,考生应提前准备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等必备文具。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书报、资料、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等非考试必需物品进入考场。
2.个体测试
(1)考生不得化妆,不得穿演出服,凭本人身份证、省统考准考证、个体测试审核确认单,于约定时段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室(区)准备考试,考生进入候考区域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工具,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按照计算机随机生成的考试顺序候考,迟到半个小时者视为放弃考试。
(2)声乐主科考试不提供现场钢琴伴奏。若需伴奏,考生应提前自备伴奏录音U盘,仅限于钢琴伴奏形式( 通俗唱法不限),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唯一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文件为MP3格式,文件名为考生号+考生姓名+曲目名称,如“2341xxxxxxxx张xx我爱你中国”,若临场考试因异常情况不能播放,考生可以清唱,不影响评分。
(3)考生需进行身份验证(核对证件、指纹或人脸识别、摘下口罩拍照)。对于身份存疑的考生,考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到考务办公室由主考核验。
(4)视唱与专业主科为同场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不作自我介绍,先到地面红色“十”字标识中心位置进行视唱考试,然后到地面黄色区域进行主科考试。
视唱科目,考生使用平板电脑抽题并进行备考,备考时间1分钟,考试视频录制时间1分钟。
声乐主科考试,可进行20秒的伴奏试音,调至合适音量后,伴奏音乐从头播放。多段歌词只演唱一段,反复部分不唱,直接进入结尾,声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器乐主科考试,考生应提前自备乐器(除钢琴外),且只允许演奏一种乐器,调音须在候考时完成。考试时曲目重复部分只演奏一遍,时间较长的曲目,可选择能够展示考生水准的片断组合演奏。打击乐器(板鼓、排鼓、小军鼓、架子鼓)考生可自备伴奏录音和播放设备(不得使用手机),其他乐器一律不得使用伴奏录音。器乐主科考试时间不得超过4 分钟。考场有倒计时提醒,考生应注意把握考试时间。
(5)候考期间和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佩戴口罩。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只能考试一次,不得重复考试。
五、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4.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5.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6.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7.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说明





原标题: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有关事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