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奉贤校区:奉贤区瓦洪公路 3098 号;普陀校区:普陀区新村路 435 号;金山校区:金山区学府路 1300 号。具体各专业就读校区详见招生简章。
三、招生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任由承担招生第一责任的校长担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招生委员会指导下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开展、行使主要决定权,组长由承担招生主要责任的分管校长担任;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教务处分管领导作为招生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纪检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一) 考生类型说明:
A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 绩齐全且合格的应届高中学生。
B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 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 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
C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D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 (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 3 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 应届毕业生。
(二) 一般专业志愿与艺术类专业志愿之间不得兼报。
(三) 所有专业招收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 四) 出于未来就业考虑,建议女生不要报考消防救援技术专业。
(五)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A 类 考生 | B 类 考生 | C 类 考生 | D 类 考生 | 备注 |
1 | 应用英语 | 3 | 15 | | | |
2 | 应用德语 | | 8 | | | |
3 | 应用电子技术 | 5 | 15 | | | |
4 | 智能控制技术 | 4 | 15 | | | |
5 | 微电子技术 | 4 | 15 | | | |
6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10 | 25 | | | |
7 | 集成电路技术 | 4 | 15 | | | |
8 | 现代通信技术 | 4 | 23 | | | |
9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方向) | | 10 | 2 | | |
10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 | 35 | 2 | | |
11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 | 35 | | | |
12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4 | 35 | | | |
13 | 大数据技术 | 4 | 35 | | | |
14 |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 4 | 35 | | | |
15 | 软件技术 | 4 | 35 | | | |
16 | 密码技术应用 | 4 | 5 | | | |
17 | 智能互联网络技术 | 4 | 10 | | | |
18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 | 25 | | | |
1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 | 30 | | | |
20 | 数控技术 | 4 | 30 | 4 | | |
2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4 | 13 | | | |
22 | 智能机器人技术 | 4 | 10 | 2 | | |
23 | 跨境电子商务 | 2 | 13 | | | |
24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 10 | 2 | | |
25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4 | 20 | | | |
26 | 大数据与会计 | 8 | 27 | 2 | | |
27 | 人力资源管理 | 4 | 27 | | | |
28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 20 | 35 | | | 中德合作 |
29 |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 4 | 40 | | | |
30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 2 | 10 | | | |
31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4 | 15 | 3 | | |
32 | 数字媒体技术 | 10 | 119 | 8 | 5 | |
33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 30 | | | 艺术类 |
34 | 产品艺术设计 | | 20 | | | 艺术类 |
35 | 环境艺术设计 | | 20 | | | 艺术类 |
36 | 消防救援技术 | 5 | 10 | | | |
合计 | | 150 | 870 | 25 | 5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应用德语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和英语,其余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3 号) 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 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 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一) 考试科目
考生类型 | 报考一般专业 | 报考艺术类专业 |
A 类 | 职业适应性测试 (满分 300 分) | |
B类 | 素质技能测试 (满分 100 分) | 素描 (满分 50 分)色彩 (满分 50 分) |
C 类 D 类 | 入学测试 (满分 150 分)素质技能测试 (满分 100 分) | |
(二) 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日期间为 3 月 25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统一考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zsw.***.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二、录取规则
(一) 消防救援技术专业录取条件
报考我校消防救援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通过的考生方可获得报考资格,面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得报考该专业。面试安排在 3 月 4 日,具体面试报名方式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获得消防救援技术专业报考资格的考生,应将消防救援技术填报为第一专业志愿,剩余志愿可填报其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
(二) 免笔试录取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免笔试,面试入学”:
1.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优胜奖 (含) 以上奖项获得者。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及以上奖项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3.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不包含单项奖) 。
4.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5.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考成绩 1A2B (含) 以上者。
6.金砖国家职业技能大赛铜奖 (含) 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7.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职教赛道铜奖(含) 以上奖项获得者;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 (上海赛区) 金奖获得者。
8.“未来杯”上海市高中阶段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和“未来杯”上海市高中阶段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振兴杯”全 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学生组) 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振兴杯”全国 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学生组) 上海选拔赛铜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9.上海市职业技能大赛中由市竞赛组委会组织市级综合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市级专项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10.高中阶段 (含中专、职校、技校) 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11.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
12.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 (含) 及以上获得者。
13.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外观、实用新型、软件著作专利的获得者,其中发明、软件著作专利一项即可,外观、实用新型专利需两项 (含) 以上。
免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面试成绩占90% (满分 180分)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占 10% (满分 20 分)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全国大赛获奖者得 20 分、市级获奖者得 10 分、区及行业获奖者得5 分、校级获奖者得 1 分 (分值不累加,按最高分值计入) 。
免笔试面试总成绩达到 120 分 (含 120 分) 以上者合格,可免笔试,经公示无异议的,直接按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免笔试面试录取的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申请免笔试的考生需向我校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包括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后续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可以获得免笔试资格。具体递交方式将于 2023 年 3 月11 日在我校招生网 (网址:http://zsw.***.cn) 公布。
(三) 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规则:
1.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且合格的应届高中学生(A类考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 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7 门科目) 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折算办法:合格 100 分。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属的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的成绩) ,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B类考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 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 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 数学、英语 3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 50 分,共计 150 分。每 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 50 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 45 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 25 分。
(4)职业技能测试分为报考一般专业的考生参加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校考,满分 100 分。
(5) 一般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所属的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未参加等级考试的,成绩计为零分) ,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 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校考成绩 (素描+色彩)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的成绩) ,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C、D类考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 按招生计划 1:1 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且最低录取资格线必须 高于 100 分 (含 100 分) 。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的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 ,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4.调剂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则将其随机 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5.征集志愿录取规则参照此规则。
十三、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 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为 50 元/科、非艺术类科目26 元/科。(沪价费〔2006〕5 号、沪财预联〔2006〕1 号)
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75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艺术类专业10000 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 号)
中德合作专业12000 元/学年(沪价费[2004]38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二)住宿费标准
1200 元/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7132760
十六、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21-64038240
十七、其他须知
(一) 学校在 5 月份安排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开展入学教育。
(二)考试成绩复核通知将在招生信息网发布。
(三)本章程未涉及的内容详见 2023 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原标题:2023年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