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3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
依据《天津大学 2023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海洋科学与 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海洋学院”) 实际情况,特制定海洋学院 2023 年博 士研究生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天津大学 2022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1.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单证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允许报考。
2.不接收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
3.不接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学习年限及学费
2023 年海洋学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海洋环境科学与技术专 业 (0830Z3) 和海洋环境动力学专业 (0830Z4)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 限为四年,学费每年 10000 元。
三、 学院考核
1.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申请材料初审小组, 该审核小组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 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材料的主要依据为:
(1) 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例如排名等);
(2) 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
(3) 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 科研潜质、综合能力等。
2.外语考核
外语考核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如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免除外语水 平测试(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六年, 2017 年 1 月 1 日后有效)。
(1)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425 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 550 分及 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 90 分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 6 分以上(单项不低于 5.5 分)。
(4) GRE 成绩 1200 分以上(新标准 310 分以上) 。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 不低于 60 分。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本科及以上学位。
3.综合考核
学院要求考生进行研究成果与研究计划介绍, PPT 展示 20 分钟,包括 发表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 对报考专业认识, 以及读博期间的研究思 路和计划(满分 100,权重 0.3) 。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满分 100 分,权重 0.2) 、专业知识面试(满分 100 分, 权重 0.3) 、外语水平面试 (满分 100 分,权重 0.2) 。总分 100 分,总成绩=学术考核成绩×0.3+综 合素质面试成绩×0.2+专业知识面试成绩×0.3+外语水平面试成绩 ×0.2。
四、 录取办法
(1) 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排序。 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根据考生的总成绩, 并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名额、考生报考导师是否同意资助等因素,依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 名单,上报研究院、学校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2) 调剂原则: 原则上不予调剂。如按正常程序未招满时, 需首先 接受专业内调剂, 其次接受校内调剂。
(3)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10 个工作日。
五、监督保障机制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考核小组和材料审核小组, 严格执行学校和学院有关博士生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做到公平公正,保 证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保留期均为一年,保证考核过程可追溯。
3.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 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无异议后, 在 学院网站上进行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
4.凡对考核、录取等方面有疑问的考生, 可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申请, 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
申诉电话: 022-87370655
申诉邮箱: marine@***.cn
六、其他事项
1.如遇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
( http://marine.***.cn/) 以及学校研招网 (http://yzb.***.cn/) 。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大学 2023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 定执行。
3.本招生办法由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七、通讯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022-87370655
地址: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第八教学楼 302 办公室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2 年 11 月
原标题:2023年天津大学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