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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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职业名称
  • 1.2职业定义
  • 1.3职业等级
  • 1.4职业环境
  • 1.5职业能力特征
  • 1.6基本文化程度
  • 1.7培训要求
  • 1.7.1培训期限
  • 1.7.2 培训教师
  • 1.7.3培训场地设备
  • 1.8鉴定要求
  • 1.8.1适用对象
  • 1.8.2申报条件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 (2)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
  • (3) 经本职业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4)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
  • (3)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 (4)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
  •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 (6)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
  • (7)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
  •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
  •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 1.8.3鉴定方式
  •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 1.8.5鉴定时间
  • 1.8.6鉴定场所设备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秘书
1.2 职业定义
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有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投影仪、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光盘刻录机、数码相机、扫描仪等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经本职业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笔试、录像等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涉外秘书加试秘书英语考试,秘书英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秘书英语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秘书英语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秘书英语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具有计算机、电视机、录音机、录像
机、VCD机和投影仪等设备的标准教室进行。

原标题:09年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09年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秘书1.2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

09年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2年9月正式颁布,为了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鉴发[2002]22号《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培养合格的营销管理人才,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组织领导下,在北京市开展国家职业资格高级营销师培训鉴定试点工作,该试点工作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办。高级营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秘书1.2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

09年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人力资源管理员(四级):1.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2.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2.取

09年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认证

关于2009年电子商务师全国统考时间的通知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做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工作,现将全年的考试时间公布如下:电子商务师职业,四级模块考试全年共12次,分别安排在3、4、6、7、8、9、10、11月份;鉴定考试全年共2次,分别是5月和11月份。请各相关单位合理安排培训和考试工作。电子商务师模块及鉴定考试时间表:职业电

09年国家职业资格网络编辑员认证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做好09年国家职业资格网络编辑员职业全国统一培训鉴定工作,根据劳动部《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9]6号)》文件要求,现将全年的考试时间公布如下:网络编辑员职业,结业考试全年共6次,分别安排在4、6、8、9、10、11月份;鉴定考试全年共2次,分别是5月和11月份。请各相关单位合理安排培训和考试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认证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初级: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2、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3、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中级:1、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2、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3、从事秘书工作四年以上并未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4、秘书专业大学专科毕业。高级:1、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

营销师(职业定义)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营销师(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等级,分别为: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营销师(申报条件)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

09年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做好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现将助理电子商务师(三级)、电子商务员(四级)全年的模块考试时间公布如下:模块考试全年共12次,分别安排在3、4、6、7、8、9、10、11月份;综合考试全年共2次,分别是5月份和11月份,请各相关单位合理安排培训和鉴定工作。模块考试时间表:模块考试日期模块考试时间07年3月25日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物流师

考试介绍《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组织制订的,并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颁布,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广东、大连等地进行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年面向全国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全国统一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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