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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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秘书
1.2 职业定义
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作能力、逻辑思维与分析能力等。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五级秘书不少于220标准学时:四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三级秘书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二级秘书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应具有本职业2年以上培训经验。培训五级秘书、四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三级秘书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二级秘书的教师应具有二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有电视机、VCD机、录音机、录像机、摄像机、投影仪、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光盘刻录机、数码相机、扫描仪等设备。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经本职业五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 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 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 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笔试、录像等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涉外秘书加试秘书英语考试,秘书英语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和秘书英语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20,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120min,秘书英语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和秘书英语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在具有计算机、电视机、录音机、录像
机、VCD机和投影仪等设备的标准教室进行。

原标题: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秘书1.2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

09年秘书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秘书1.2职业定义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五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二级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1.4职业环境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备文字与语言沟通能力、综合协调与合

秘书职业资格鉴定考试认证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初级: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2、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3、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中级:1、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2、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3、从事秘书工作四年以上并未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4、秘书专业大学专科毕业。高级:1、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

秘书国家职业资格

营销师(职业定义)从事市场调研、市场分析、营销策划、市场开拓、直接销售、客户管理等营销活动的人员。营销师(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等级,分别为: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营销师(申报条件)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物流师

考试介绍《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组织制订的,并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于2003年1月23日正式颁布,并于2004年和2005年在北京、上海、广东、大连等地进行试点取得良好效果。国家劳动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在2006年面向全国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培训及全国统一

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2年9月正式颁布,为了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鉴发[2002]22号《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培养合格的营销管理人才,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组织领导下,在北京市开展国家职业资格高级营销师培训鉴定试点工作,该试点工作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办。高级营

全国食品检验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和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凡从事食品检验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为落实以上规定的要求,本中心特此开设全国食品检验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对食品检验人员进行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及考核。■全国食品检验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精彩课堂简章

09年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各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2年9月正式颁布,为了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社鉴发[2002]22号《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营销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培养合格的营销管理人才,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组织领导下,在北京市开展国家职业资格高级营销师培训鉴定试点工作,该试点工作由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办。高级营

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四级)

报考条件:电子商务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电子商务员学习目标●总体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系统掌握网页制作、网络商务信息收集与交换、网络营销、电子交易、电子商务安全管理等知识;具备使用相关软件进行简单网页制作和网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二级)

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申报条件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具有本
技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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