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评价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关注排行: 关注排名 全国排名:-- 甘肃排名:42 兰州排名: 27
  • 更新日期: 2023-01-12 04:12
  • 学校类型: 公办学校
  • 教学领域: --
  • 电话: 0931-2391150 2391720
  • 网址: www.gcvtc.edu.cn/
  • 学校地址: 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
来源:2017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特色专业】

1. 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重点建设专业:给排水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2. 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

3. 院级特色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
院级特色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来源:2020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核心理念与荣誉

我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内唯一一所建筑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作为华夏建筑业鼻祖---有巢氏的传人,时刻牢记自身使命,秉承“志高、笃学、有为、创新”的校训,不懈努力,勤奋耕耘,实现了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五个跨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2013 年底评定为“甘肃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8 年8 月成功入选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9 年4 月成功入选为“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 年6 月确定为“教育部首批1+X 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来源:2019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特色专业】

1.中央财政支持“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重点建设专业:给排水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2.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室内设计

3.院级特色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室内设计
院级特色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来源:2018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测试招生章程
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室内设计
院级特色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招生途径】

凡取得甘肃省当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我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高职”(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取得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按甘肃省教育厅规定,学院通过单独测试进行录取。

【报考条件】

1.须是已参加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的毕业生。

2.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单独测试招生院校,未被录取且符合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可再报一所综合评价招生院校。

【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录取办法】

学院首先面向省内58个贫困县及17个插花型贫困县,按照考生单独测试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据招生计划数,单独划线(一县一线)进行录取;其余未被录取所有考生,我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测试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据面向省内单独测试招生计划数,划定分数线进行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依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不作要求。

2.实行大平行志愿录取。

3.对加分考生按国家及甘肃省教育厅、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兼顾考生志愿及总成绩。

5.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对口高职”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对口高职”考试,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录取结果】

1.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统一邮寄发放。

2.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政策待遇】

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我院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2006〕309号文件)执行。三年制专科学费为45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

1.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金额高达8000元/年。

另外,学院还设立“学长奖学金”、“甘肃建投育才奖学金”、“一建育才奖学金”、“二建育才奖学金”、“四建育才奖学金”、“六建育才奖学金”、“七建育才奖学金”、“长城公司育才奖学金”、“中大育才奖学金”、“兰州电信育才奖学金”、“兰州移动育才奖学金”、“大地保险奖学金”、“金兰创新创业奖学金”、“南方测绘育才奖学金”、“建苑检测育才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使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鼓励资助,体现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宗旨。

2.助学金

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贫困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深造机会】

1.我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省内各本科院校组织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到本科院校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该校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2.兰州交通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3+0”。学生在校3年期间同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八门统考课程合格、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同年年底申请本科毕业证。文凭国家承认,社会认可,且学历终身有效。

3.长安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我院设有站,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全国统一的专升本考试,依据省招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学制2.5年。

【就业去向】

学生毕业前期,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并通过举办“双向选择”洽谈会等措施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后由甘肃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730050

学院网址:http://www.gcvtc.edu.cn/

电子邮箱:gsjyzjc@163.com

联系电话:招生就业处 0931-2391720 0931-2390242 0931-2391560

建筑工程系 0931-2393640

交通工程系 0931-2393510

建筑系 0931-2393780

建筑经济管理系 0931-2393870

环境与市政工程系0931-2393830

测绘地理信息系 0931-2393360

来源:2017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测试和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
省级特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测量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建设工程监理
院级特色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招生途径】

凡取得甘肃省当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我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高职”(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取得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录取;学院通过单招进行录取。

【报考条件】

外语语种为英语,具有甘肃省当年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我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对口高职”(即职业高中、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和取得同等学历的社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录取原则】

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录取办法】

单招录取办法。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单独划线(一县一线)进行录取;其余未被录取所有考生,我院将按照考生单独测试招生的成绩,依据面向省内单独测试招生计划数,划定分数线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规则】

1.相关科目成绩不作要求。

2.实行大平行志愿录取。

3.对加分考生按国家及甘肃省教育厅、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兼顾考生志愿及总成绩。

5.凡被我院单独测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对口高职”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对口高职”考试,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录取结果】

1.单招录取的考生由学院招生就业处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录取通知书由学院统一邮寄发放。

2.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政策待遇】

单独测试招生计划纳入我院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通过单独测试招生进入我院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收费标准】

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规定的标准(甘价费〔2006〕309号文件)执行。三年制专科学费为45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

【奖励与贷款】

1.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贫困助学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金额高达8000元/年。

另外,学院还设立“学长奖学金”、“甘肃建投育才奖学金”、“一建育才奖学金”、“二建育才奖学金”、“四建育才奖学金”、“六建育才奖学金”、“七建育才奖学金”、“一安育才奖学金”、“长城公司育才奖学金”、“中大育才奖学金”、“兰州电信育才奖学金”、“兰州移动育才奖学金”、“大地保险奖学金”、“金兰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学金,使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鼓励资助,体现了以人为本,教书育人的宗旨。

2.助学金

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爱心助学基金、勤工助学及学费减免、缓缴学费、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形式给予资助,保证贫困学生能够顺利的完成学业。

【深造机会】

1.我院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甘肃省内各本科院校组织的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被录取后到本科院校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该校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享受普通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

2.为加强国际合作办学,满足学院毕业生继续深造。我院与马来西亚汝来大学、管理与科学大学、马来西亚城市理工大学3所院校开通了“本科直通车”合作项目。申请在马来西亚3所院校的专升本学制为1.5年至2.5年。

3.我院与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充分发挥和利用双方的优势资源,通过“3+2”本科或“3+3”硕士研究生的国际贯通培养,为双方乃至独联体国家在建筑、工程方面的企业和组织,共同培养和储备高素质、专业型、双语型、具有国际理念的复合型人才。

4.兰州交通大学和兰州理工大学“3+0”。学生在校3年期间同时参加全国高等教育,八门统考课程合格、取得专科毕业证后,同年年底申请本科毕业证。文凭国家承认,社会认可,企事业单位普遍接纳,且学历终身有效。

5.长安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在我院设有站,学生毕业后可参加全国统一的专升本考试,依据省招办划定的分数线录取,学制2.5年。

【就业去向】

学生毕业前期,按照国家和省内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指导,并通过举办“双向选择”洽谈会等措施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毕业生离校后由甘肃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

邮政编码:730050

联系电话:0931—2391720 2390242 2391560

学院网址:http://www.gcvtc.edu.cn/

电子信箱:gsjyz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