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由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一)此次考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报考志愿(一)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详见《呼和浩特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招考聘用计划》)。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填涂信息卡。(二)各旗县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4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人数的,凡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开考前可由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
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各旗县招考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50名。
(二)有志从事农村工作,热衷新农村建设事业,热心为村民服务;
(六)有关政策1.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分)×50%+(申论成绩+5分)×50%。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实施大学生志愿服
培训招考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由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岗前培训。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华东街内蒙古政协办公楼北侧,丁香路2号)(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