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华东街内蒙古政协办公楼北侧,丁香路2号)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一份。
4.“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需持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志愿者,还需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一份。
5.“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需持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返表时领取《准考证领取凭证》。
(四)收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一)此次考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报考志愿(一)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详见《呼和浩特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招考聘用计划》)。报名时考生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及填涂信息卡。(二)各旗县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4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人数的,凡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填写“服从调整”的,开考前可由市2009年公开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
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各旗县招考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50名。
(二)有志从事农村工作,热衷新农村建设事业,热心为村民服务;
(六)有关政策1.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呼政发[2007]50号),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加权前加10分(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各加5分),然后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其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分)×50%+(申论成绩+5分)×50%。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内蒙古自治区2007年实施大学生志愿服
培训招考聘用的大学生“村官”由市招考聘用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岗前培训。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一份。4.“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需持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合同的西部志愿者,还需持自治区团委出具的续签合同证明)一份。5.“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
(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华东街内蒙古政协办公楼北侧,丁香路2号)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25日—2009年11月28日(星期六不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华东街内蒙古政协办公楼北侧,丁香路2号)(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