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体育类院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实践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投档录取办法分别按《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意见》(鲁招委[2003]12号)、《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意见》(鲁招委[2003]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04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工作的意见》(鲁教招字[2004]4号)、《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实践经验学生的工作意见》(鲁招办[2004]6号)、《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意见》(鲁招办[2004]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取得艺术专长资格的考生,按教育部学生司《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办法》执行。
2.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教育部和总政治部有关规定执行。
3.公安院校录取按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4.专门招少数民族、归侨、华侨、归侨子女的高等院校,按规定降分照顾录取后,仍完不生计划的,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办理。
5.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任何学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6.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应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限制其应试外语语种。
7.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按章招生是体现依法治招的重要标志。招生章程必须依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录取过程中,高等学校不得随意更改在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项承诺。
8.招生学校录取新生要按照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信息的正常处理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省招生办公室主动沟通后,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招生办公室有权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代为录取,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
9.按照教育部规定,凡有预留计划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预留计划使用的管理,使用时应集体研究决定。要严格使用原则、严格使用程序、严格使用责任。高等学校不得随意降低录取标准指名录取考生,并负责处理因调整或预留计划使用不当而造成的遗留问题。严禁高等学校利用调整计划或预留计划巧立名目向考生收费。省招生办公室将对高等学校预留计划的使用加强监督和管理。
10.凡是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改录。
11.遗留问题或重大问题必须由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由分管厅长、纪检组长、省招生办公室主任签字后进行处理。
12.各招生院校要公布招生监督信访电话,切实做好考生的信访接待工作。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美术类考生须取得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线分数。1.按美术类别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首先在上线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录满我校计划数为止;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则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征集志愿(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2.专业志

6、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1)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规定,我校美术类专业按文、理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在全省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投档考生志愿,按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要求:工艺美术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要求必须取得全省美术专业专科合格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确定录取专业。

2.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录取原则及要求(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部属及外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情况,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身体受限等)退档外,一

(一)提前批 1.部属院校、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的本科艺术专业。录取时间:7月3日-6日。 2.军事、公安、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院校;体育本科院校及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时间:7月7日-8日。 公安类专科院校及专业;体育本科需调剂的院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9日。

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录取工作共分六批,全部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模式。本科录取于7月3日至22日进行,专科录取于8月1日至8日进行。 (一)提前批 1.部属院校、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的本科艺术专业。录取时间:7月3日-6日。 2.军事、公安、航海类本科院校及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本科院校;体育本科院校及专业;高水平运动

投档办法 (一)投档比例:本科二批院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省招生办公室将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向学校提供档案(若学校调档比例低于1:1.2须向省招生办公室单独提出)。其他志愿均为1:1投档。招生学校在此生源范围内按照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以及考生相关信息决定录取名单。 (二)非并行志愿投档时,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分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对于同一志愿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步进行投

(二)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类院校及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实践生及高水平运动员的投档录取办法分别按《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意见》(鲁招委[2003]12号)、《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意见》(鲁招委[2003]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04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工作的意见》(鲁教招字[2004]4号)、《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校招收有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