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报名。
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报名。
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且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
招生学校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专业目录》。
其它 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华侨学生的收费标准,每一学年不超过12000元人民币。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一致。 学生在寒暑假期间,可以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将授予其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报名资格 考生应按照《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
报名资格考生应按照《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
报名资格考生应按照《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
4.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可登录联招办网站(www..cn),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考生需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报考地点、报考科类、报考学校,有条件的可上传本人照片等)。预报名后,考生需记住自己的密码,并在规定时间到有关报名地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时,考生须缴本人学历证明、高中各学年学习成绩单副本(应届高中毕业生可在
2.报名时间 3月20日至4月10日
3.报名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电话:(020),); 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电话:(0591),传真:); 福建省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邮政编码:361006,电话:(0592)); 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
报名 1.报名资格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报名。 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报名。 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且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 招生学
报名资格考生应按照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时间、地点和要求报名。
1.报名资格 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报名。 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报名。 华侨考生必须是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且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截至报名时间结束止)。报名时考生本人须持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参加报名。 招生学校对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