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志愿包含第一、第二、第三志愿各一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院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
3.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情况,对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各批征求志愿的院校及专业设置与平行志愿相同。凡符合该批次录取低要求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征求志愿。
1.凡文化分上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艺术类考生,按今年高考志愿填报规定,本、专科分批网上填报志愿,并到报名点办理志愿信息确认手续。考生应对所填报的志愿负责,因考生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第一、二批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25日至26日上午,第三批与文理科第二批同时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可选报平行志愿及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的相应院校专业;专业校考的考生,只能填报与专业校考相对应的院校专业。
4.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专业校考合格的高职(专科)专业,填报志愿时不限专科文化分数线,并与两校的第一批本科专业同时填报志愿,录取时按我省划定的艺术类专科文化分数线执行。
5.艺术类考生可兼报除文理科各提前批次及体育专业外的文理本、专科非艺术类专业,须按规定另行办理网上填报志愿手续。但录取时按先艺术后文或理科的顺序进行。专业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普通高校文或理科志愿。

第一至三批提前录取院校传统志愿根据考生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艺术各类别综合分成绩分两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同一次填报志愿的专业类别必须相同。体育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体育综合分成绩分两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符合体育特招生和提前录取院校条件的考生,还可以再填报相应传统志愿,分别设1个院校志愿、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特招生录取院校志愿仅限省内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艺术各类别综合分成绩分两段填报志愿,考生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 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同一次填报志愿的专业类别必须相同。

填报方式: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为填报征求志愿的唯一网站,网址为:www.。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终志愿。考生完成填报征求志愿后,应通过系统中的“查看志愿”功能查看确认自己所填报的征求志愿,以免由于填报不成功而错过本次填报机会。网上填报后不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密码。

填报时间:7月17日8:30--17:30,逾时不受理。征求志愿填报系统将于17:30关闭。

本次征求志愿设5个院校志愿。平行志愿每一轮投档只投一次,考生在前一轮填报的院校如不上投档线而无法投档或已经投档而被该院校退回的,如果在本轮填报时还想填报该院校,仍须重新填报志愿。

可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尚未录取(预录取视为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体育术科省统考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美术类文345、理343分;广电类文430分、理490分;其他类文343分、理382分;体育文411分、理394分)考生;可填报的志愿仅限于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等网站查询是否已被录取。

第二批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按艺术各类别综合分成绩分两段填报志愿,每段均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同一次填报志愿的专业类别必须相同。

第一批和各批提前录取的为传统志愿,第三批为平行志愿。1.各批提前录取设两个高校志愿,第一批设三个高校志愿,第三批均设A、B、C、D、E五个高校平行志愿,每个高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2.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高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高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3.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情况,对未完生计划的高校、专业

第一批实行传统志愿,第三批实行平行志愿。 1.传统志愿包含第第第三志愿各一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中均设3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同一批次的所有院校、专业志愿必须为同一专业类别;如考生填报的志愿中有与A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类别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志愿。 3.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根据情况,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