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文理科录取共分五个批次进行。1.提前批:军事、公安及列入提前录取的本专科高校;2.第一批:第一批本科高校;3.第二批:第二批本科高校;4.第三批:第三批本科高校(民办本科高校及独立学院);5.第四批:高职(专科)高校。
38.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综合分投档,投档程序及办法另文规定。
38.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综合分投档,投档程序及办法另文规定。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38.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按考生综合分投档,投档程序及办法另文规定。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1)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