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出头吧 刚踏入社会的工资都不会太高的...年轻人 要有耐性 多奋斗两年工资就会涨滴~
MM
2010-12-07 00:00
1120

是的,凡是在深圳工作的都算,去年我记得是5000多一点,今年的还不知道

从2010年5月1日起,广东省将大幅提高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逾两成,广州将从现在的每月八百六十元,调至一千零三十元,东莞则调至每月九百二十元。低工资标准分五个级别,广州执行高的第一类标准,为每月一千零三十元,增幅百分之十九点第二类标准为每月九百二十元,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第三类标准为每月八百一十元,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第四类标准为每月七百一十元,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

2000差不多了!

应届毕业生在未离校的时间段到企业上班的称为“实习期”,不建立劳动关系,企业发放的只是实习补贴,不是正规的工资,所以不受低工资规定的制约,企业就是一分不给也不犯法。应届毕业生离校后仍在该企业(或其他企业)就职的,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不得低于1120元,企业还要缴纳社保金。

今年7月份起实行全市统一的低工资标准,并将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100元/月,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增幅10.0%,宝安、龙岗和光明、坪山新区增幅22.2%。与全日制用工低工资标准相对应,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提高至9.8元/小时,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增幅11.4%,宝安、龙岗和光明、坪山新区增幅22.5%。

因为深圳是经济特区 享有高度的经济自主权,而且每个地方的生活水平都不一样 所以低工资是深圳自己定制的..新标准从2010年5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第一类标准为1030元/月,增幅19.8%,执行地区为广州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为9.9元/小时;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

凡是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都应实行低工资制度。然而,由于乡镇企业的劳支者情况比较复杂,所以其是否实行低工资制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另外,勤工俭学从事有收入工作的学生不实行低工资制度。

根据6月8日在深圳市五届一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的《我市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自今年7月份起深圳市低工资标准将统一提高到1100元/月。该市决定自今年7月份起实行全市统一的低工资标准,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的增幅达10%,宝安、龙岗和光明、坪山新区的增幅达22.2%。与全日制用工低工资标准相对应,非全日制用工小时低工资标准提高至9.8元/小时,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增幅达11.4%,

综合一下楼上两位的数据:深圳2010年的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但深户购社保不按此基数,而是按上年度市平均工资为依据,低60%~高300%,目前市平工资为3894,按低购买则3894*60%=2336.

一千出头吧刚踏入社会的工资都不会太高的...年轻人要有耐性多奋斗两年工资就会涨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