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一)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3.经

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报名时间:2009年12月21日至2010年1月22日。准考证打印时间:2010年6月14日起至6月17日止(逾期未打印,视为放弃)。考试时间:2010年6月18-20日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均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人社厅发?2009?115号文件规定,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

(一)注册税务师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

注意事项(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分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模式。考五科、四科的为滚动管理模式,考五科即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四科即在连续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考二科的(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为非滚动管理模式,即二科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才能获得执业资格证书。(二)《财务与会计》

四川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1月20日,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月22日,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25日。资格审查1.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09年12月22日至2010年1月22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

②评聘经济类、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

(2)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评聘经济类、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从事税收工作年限证明。

(1)报考全科人员: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及其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③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年限证明(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的不附本项材料)。

(三)《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四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税务代理实务》科目为主观题,考生务必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由于此科目实行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