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7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中心和30余家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
1.校内实验实训中心:规划建设了校内实验实训中心,由药理实验室、药品检测实验实训室、药物合成实验实训室、现代仪器实训中心、药物制剂实验实训室、模拟药房和药物制剂技术模拟仿真实训室构成,总面积889m2,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300万元。承担了《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物制剂技术》、《临床药物治疗学》、《制药工艺与设备》等课程的实验实训教学任务。
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安徽省立医院、省新安医院、省友谊医院等医疗机构,与合肥立方药业集团、圣鹰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密切联系,协议合作,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定期承接学生见习、实训等工作;与全国40多个医药相关行业企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签订了学生实习基地协议,满足了该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需要,并形成了系统、完整、规范化的校外实训基地整体管理模式和具有教学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实习指导教师,确保了学生毕业实习顺利完成。

4.如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4.如考生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

培养目标 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适应21世纪社会与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具有扎实的医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研发机构、药品检验机构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一线工作岗位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研发、检验、监督管理、使用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根据课程后期的分化可具体分为: 培养目标1:培养具有一定的医药学基本知识,掌握药物研发与制剂生产、药

申请测试合格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分数260分以上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考报名考生。2.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分数在206至260之间,并且有护士资格证的对口高考报名考生。温馨提示:满足且已申请校内测试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4月8日面试,关注招生网4月15日公布的“预录取”名单。

1.免试条件(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1)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在260分以上的考生。(2)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3)在人社、教育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4)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过三等功以上表彰的退役士兵。(5)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6)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实验实训条件

实验实训条件 以满足生产性、实践性实训要求为主线,积极优化实验实训条件,现已建成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实训室、模拟药店、无机及有机化学试验室、精密仪器室等多个校内实验实训基地。同时以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江苏康缘药业、江苏南星药业、江苏恒瑞医药公司、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宁波海王星辰连锁药店、合肥立方制药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等优势企

实验实训条件 学校有人体解剖实验中心、显微形态实验中心、人体机能实验中心、临床技能实验中心4个医学专业实训中心。本专业配备专业综合技能实训室1间及安装了浙科保险实务模拟教学软件的计算机网络实验室1间。与安徽省社会医疗保障中心、安徽省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省内外各级医院以及省内外多家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共建专业实习实训基地。

实验实训条件 学校有人体解剖实验中心、显微形态实验中心、人体机能实验中心、临床技能实验中心4个专业实训中心,1个综合技能实训室,有计算机网络实训室和微机组装与维护2个专业实验室。与安徽省卫生厅信息中心、省立医院、省立儿童医院,以及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大鹏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专业实训基地。现有见习实习基地(单位): 1、省内:省卫生厅

实验实训条件 有7个校内专业实验实训中心和30余家校外教学实习实训基地。 1.校内实验实训中心:规划建设了校内实验实训中心,由药理实验室、药品检测实验实训室、药物合成实验实训室、现代仪器实训中心、药物制剂实验实训室、模拟药房和药物制剂技术模拟仿真实训室构成,总面积889m2,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近300万元。承担了《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品质量检测技术》、《药物制剂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