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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市体育中考女生的项目和具体评分规则

技校_网友 更新时间:2022-02-20 09:31:05 解决时间:2018-04-1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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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跳绳 50*8往返跑 分值 立定跳远 仰卧起坐 篮球 踢毽子14 210 1.40 13 1.80 40 21 3713 170 1.55 12 1.41 20 31 2112 140 2.15 11 1.30 18 33.5 1811 120 2.20 10 1.26 17 34.0 1710 100 2.25 9.0 1.22 16 34.5 168 80 2.30 8.0 1.20 15 35.0 156 70 2.35 6.0 1.18 14 35.5 144 60 2.40 4.0 1.16 13 36.0 13 2 50 2.45 2.0 1.14 12 36.5 121 40 2.50 1.0 1.10 10 37.0 10

  技校网 2018-04-16 12:36

其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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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4 15:08

体育-南京化工高级技工学校

提高学生的体育技能和身体素质,达到相应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和卫生习惯。 3、语文 在初中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扩展学生必需的语文基础知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现代文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进一步培养学生初步的文学欣赏能力、阅读浅易文言文的能力以及研读、探究、实践和创新的语文自学能力。 4、数学 掌握初等函数(幂函数、指数函数、对数函数、三角函数)、复数、曲线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的运算技能、逻辑思维和分析推理能力。 5、英语 基本掌握英语语法、词汇的基本知识和听、说、读、写的基本技能,突出专业词汇学习,加强专业阅读训练,能借助词典看懂简单的专业技术资料。 6、物理 掌握物理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培养学生实验的基本技能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专业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体育专项加试:-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

加试时间:5月3日—5月6日 加试地点:各项目身体素质考试分别在考生所在各体育运动学校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文化考试 体育专项加试合格的考生,经我校公示后,需参加南京市初中生毕业、升学统一考试。 八.政审与体检: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由市招办负责统一组织进行。 九.录取: 符合运动项目的发展布局,在体育专项加试、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升学考试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十.学费: 根据(财教〔2012〕376号)文,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免收学费。 联系电话:85011010 85011006 南京市体育运动学校 2017年4月6日

体育特长-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2)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三、附加分计入考生总成绩,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附加分。

招生代码:1156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1456 (海外本科直通车) 1756 (中外合作办学类) 3、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 (江宁校区) 南京市光华路石门坎104号 (光华校区) 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
证书颁发:7、:符合学院毕业条件的学生,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就业率:8、:学院2006-2010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均为98%以上。

表演专业(体育艺术表演)-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体育艺术表演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文化修养,能从事学校、文艺团体、厂矿企业、社区、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体育艺术活动的组织与表演、教学及训练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体育艺术概论、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基础技能、体育表演编导与实践、专项理论与实践、音乐基础理论、体育音乐选配与制作、形体训练、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学校、表演性团体、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

体育舞蹈-南京体育学院

基本形态:体形、形象10分 综合能力:指定舞种动作组合50分+自选舞种动作组合40分 3、舞蹈(民族舞、现代舞、古典舞、街舞等) 基本形态:体形、形象10分 综合能力:基本功20分,技巧组合30分,舞蹈剧目40分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穿正规的舞鞋和规范的服装; 2、体育舞蹈音乐由考评组提供,其他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CD盘或U盘,并且CD盘或U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所提供的音乐音质不清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4、《表演专业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以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为准。 六、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3年12月31日前,一律先通过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认真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 山东籍考生直接参加淄博考点的现场报名,无须在南京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报名。 (二)审核与确认 1、审核确认: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下述规定材料用EMS邮寄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我院只接受EMS)。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该考生网上报名状态即改为“审核通过”。 2、审核确认考生应交验的相关材料: (1)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表演专业报名登记表(1份):本表由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后产生(打印2份,寄1份,另1份报到时用)。报名表后一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加盖公章。考生报名表所填写的内容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2)当地艺术类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复印件)和艺术类准考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灵谷寺路8号 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10014 七、录取办法 1.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省控制线。分项目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舞蹈项目考生在投档线上原则上按男女比例1:1录取。 八、相关规定 1、考生须交纳报名考试费200元。 2、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报考手续者,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或原单位。

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1、: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胜任学校体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2、: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保健学、项目运动基础、体育教学设计、学校体育学、运动训练学、专项选修课、体育社会学、科学健身方法、健康管理学、体能训练基础等。
就业去向:3、:各类中等学校、高等学校、体育系统、健身娱乐场馆、其他企事业单位等。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1、: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运动健身指导、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和体育市场开发与营销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2、: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网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游泳、救生、体适能训练与评估、器械健身指导、运动竞赛组织与编排、体育经济学、健身俱乐部管理等课程。
就业方向:3、:各类体育场馆、健身俱乐部教练及体育企业销售工作等。

休闲体育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1、: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具备扎实的体育基础知识和较高的休闲运动技能水平和良好服务意识,能从事运动休闲指导、体育休闲活动的组织管理和体育休闲市场开发与营销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2、:体育产业概论、休闲学、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体育休闲娱乐经营操作实务、商业俱乐部管理、康乐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公园(乐园)管理、休闲度假村管理等。
就业方向:3、:高尔夫会所、休闲度假村、健身休闲俱乐部、星级酒店康乐部、户外与拓展训练机构、体育主题公园、体育旅游公司等。

表演(体育艺术表演)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1、: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体育艺术表演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从事教学、编导、训练指导及表演等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2、:表演基础理论与技能、体育表演剧目的创编与实践、艺术学概论、基础乐理知识、文学鉴赏、中外舞蹈史、美学原理、中外代表性舞、芭蕾基础训练、健美操、体育舞蹈、艺术体操、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教育学、心理学等课程。
就业方向:3、:各级各类学校、表演性团体、学校、社区、健身俱乐部等单位。

新闻学(体育新闻)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1、: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新闻理论知识与技能,胜任体育新闻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2、: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形式逻辑、项目运动基础、新闻学概论、写作学、大众传播学、中外新闻史、新闻采访、新闻编辑、新闻报道与评论、体育主持与解说艺术、中外优秀体育专著深度报道、体育影视制作、新闻心理学等课程。
就业去向:3、:新闻、出版和其他传媒机构以及体育系统等。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1、
主要课程:2、: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体育产业概论、运营管理、会计学原理、公司财务管理、体育赛事的经营与管理、俱乐部管理、体育经纪人、体育赞助、体育风险管理等。
就业方向:3、:体育场馆、体育广告公司、体育赛事公司、健身俱乐部、体育中介公司等各类体育企业和体育事业单位。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1、:培养具有民族传统体育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及民族民间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2、: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武术史、中国文化概论、武术理论基础、传统体育养生学、中医学基础、专项理论与技术、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心理学等。
就业去向:3、:体育系统、民族传统体育俱乐部、武术学校、健身中心、各类学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

运动训练(休闲体育)专业(3年制专科)-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1、:培养具有运动专项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能独立组织和指导群众开展运动健身、运动娱乐和休闲等活动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2、:体育产业概论、健身原理与评价、体质测定、营养学基础、运动处方、康复医学基础、流行健身休闲娱乐项目实践、健康产业开拓与经营等。
就业去向:3、:体育场馆、健身中心、娱乐休闲企业、宾馆饭店和社区会馆等。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代码:1156;-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试点专业招生代码:1456 3.海外本科直通车招生代码:1566; 4.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代码:1656。 2.你院2014年是否有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 答:今年我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在“会计学”、“电子商务”、“食品质量与安全”三个专业有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试点项目。在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中,设有相对独立的教学计划,保证学生灵活出口,也就是在完职的会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和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课程后,就可以毕业、就业。同时符合普通本科教育的学生,可以继续接受南京财经大学的培养,获得本科毕业文凭。 3.你院2014年在哪些省份招生? 答:我院自2004年开始在全国24个省、市、自治区进行招生,分别在江苏、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4.你院2014年选科要求是什么?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我院属普通公办专科(高职)院校,普通类文科、理科共有40个专业。普通类等级为2C4C1合格;艺术类、体育类、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等级为4C1合格。普通类文理科专业均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省统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与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省控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均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根据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规定,我院普通类、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考生;艺术类专业在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考生;体育类在体育高职(专科)批次录取考生。 5.你院2013年新生录取情况如何? 答:2013年我院普通类专科批次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67分、理科录取分数线为286分;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为408分(专业+文化);体育类录取分数线为316分(文化+专业);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81分、理科录取分数线为300分;海外本科直通车文科录取分数线为235分、理科录取分数线为270分;中外合作办学文科录取分数线为175分、理科录取分数线为203分。 6.你院2014年是否有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专业?与哪几个国家合作办学? 答: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于2004年开始招生,目前我院中外合作办学在同类型高职(专科)院校中办学年限长,合作国家多,招生人数多的院校。2014年我院分别与澳大利亚高登职业技术学院、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二所高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财务管理、电子商务、会计(国际会计)、国际贸易实务等四个专业,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批次录取。学生在国内学习三年,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可取得我院颁发的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文凭,同时获得一张由国外合作办学的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文凭。 7.你院2014年“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有哪些专业? 答:我院2014年“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开设了会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国际商务等五个专业。录取批次为普通类专科批次。 “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是为具备专科学历的学生希望到国外继续深造,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及本科后学历开设的绿色通道,此项目由江苏卓越国际交流教育基金会开发,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协调管理,部分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承办,目前对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5所高校。 8.你院2014年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我院是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严格按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 (1)普通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2)艺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53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业6800元/年;

体育类专业:4800元/年(高尔夫服务与管理6800元/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4)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340元/年; (5)中外合作类:澳国际合作专业15000元/年,中新国际合作专业13000元/年。 (6)公寓化宿舍收费标准:1500元/年。 9.你院2014年对高分考生有什么奖励措施? 答:2014年我院面向经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继续设立新生奖学金。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类获奖比例约15%,奖金2000-5000不等;江苏文理普通类获奖比例约6%,奖金1000-3000元不等;江苏艺术、体育及国际合作办学类获奖比例约4%,奖金1000元;江苏对口单招类获奖比例约2.5%,奖金1000元;新生特困助学基金20名,面向全体特困新生,奖金1000元,由院系推荐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详细参看《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10.你院学生提高学历层次的途径有哪些? 答:进入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的学生,可以通过专转本、专接本、专升本、出国留学等形式提高学历层次。历年来我院每年通过“专转本”途径升入本科院校学习深造的学生有800余人,专转本升学率高达25%以上;我院还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程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知名高校合作,建立了“专接本”深度合作关系。学生通过“专接本”途径完成本科学历;我院开通了出国留学通道,凡符合出国深造条件的学生,可升入与我院合作的国外高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理工大学(BCIT)、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澳大利亚高登职业技术学院、荷兰泽兰德大学、韩国仁德大学、韩国拿撒勒大学)或其他国外高校继续深造。 11.你院历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除学院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外,每个院系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我院的教师人人参与毕业生就业的推荐工作,落实毕业生就业责任制。在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昆山、浙江、广东、深圳等地建有300多家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每年举办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每年邀请近1000多家用人单位来学院招聘毕业生,保障了学生毕业后人人有岗位,人人能就业,历年毕业生协议就业率均在99%以上。连续多次被评为江苏省大中专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2014年毕业生就业情况一览表 年份毕业生人数初次就业率年终就业率协议就业率2010年6043人92.69%98.50%98.50%2011年4226人95.24%98.85%98.85%2012年3687人95.30%98.89%98.89%2013年3817人96.56%98.99%98.99%2014年3673人 65.45% 备注:截止时间2014年5月10日 12.你院历年毕业生就业质量如何? 答:根据省教育厅委托的第三方北京麦可思公司对我院毕业生就业各类就业数据的分析,认为我院毕业生“毕业生薪酬高(月平均收入3000元,高于全国示范高职院校平均水平)、专业对口率高、毕业生就业岗位稳定率高、毕业生满意度高、用人单位满意度高”,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13.用人单位对你院的毕业生综合评价如何? 答: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我院的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文化素质高,团队合作意识强,工作踏实肯干,乐于奉献,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专业知识扎实,职业技能强,适应环境快。既会做事,更会做人,吃苦耐劳,敬业爱岗,善于学习,交际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我院会计学院的学生唐风取得了注册会计师的资格,就业于全国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总部),该单位对唐风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给予高度的评价。 14.你院2014年设有哪些奖学金? 答:我院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有一套健全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多种奖励,奖励层次多、获奖面广。 (1)国家奖学金:奖金金额8000元不等,主要依据是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每学年评定一次。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为5000元,主要依据是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及家庭经济情况,每学年评定一次。 (3)学院奖学金:在校生的24%,奖金为600元到1000元不等,主要依据是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每学期评定一次。 (4)单项奖学金:凡在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文体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个人项目可获得500元以下奖励,集体项目可获得2000元以下奖励。如在国家级或国际性赛事中个人获奖的学生,学院将给予2000元-10000元的重奖。 15.你院对特困生有何帮扶措施? 答:我院十分重视贫困学生的解困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资助政策,除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项目外,还采取以下途径来帮助贫困学生解困: (1)对于在校期间生活确有困难的学生,我院设立“爱心基金”,按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同时我院每年举行“送温暖、献爱心”的系列活动。 (2)为特困生提供600个勤工助学岗位,困难学生可利用时间进行“勤工助学”,解决学生的基本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 (3)通过“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党员干部和教师开展结对帮困活动,给特困生生活上的关心和帮助。 (4)学院联系企业,设立特别助学金(如苏食爱心基金),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 16.你院创业教育情况如何? 答:学院2008年成为首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充分发挥“三个课堂”综合育人功能,整体推进创业教育。依据高职院校办学特点,形成政校企行“四方合作”、创新创意创业“三创融合”、全员全程全方位“三全实施”的“四三三”创业素质教育体系,取得了一批标志性、示范性建设成果。学校被评为江苏省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学校,江苏省首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分别获得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全国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南京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荣誉称号。培养了一批大学生创业成功人士,我院大学生李晓明、刘小青荣获全国大学生创业明星荣誉称号。 17.你院的学生管理情况如何? 答:我院坚持从严治校,依法治校,严格管理。要求学生以德为本,学会做人;以智为本,学会求知;以能为本,学会做事;以创新为本,学会创业;以技能为本,学会生存。注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人文精神的培养,形成了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学生综合素质好,毕业生深受社会和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18.你院学生素质教育有何特色? 答:学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搭建了以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及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模式的新平台。严格学生事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优良学风建设和促进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养成,使学生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形成了学风建设、安全教育、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理、班级建设、宿舍建设、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体系;积极开展大学生党建工作。不断探索新时期学生党员培养与教育的新方法,健全学生党员教育体系,加强学生党员从发展、培养到的全过程管理,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学生党员质量;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紧紧围绕课堂教学、教育活动、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和调查研究五方面内容凝心聚力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队伍建设和条件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化水平。积极开展大学生专题教育。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围绕学生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不断改革创新,组织开展了学生资助管理、创新创业教育、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形势与政策教育、国防教育一系列的特色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大学生典型培育。深入挖掘大学生身边的榜样,不断创新典型培育的方法与载体,在广大学生当中营造优秀典型的良好氛围,建立长效机制使优秀典型不断涌现,培育了科技创新典型、学习标兵典型、自强不息典型、志愿服务典型、全面发展典型。 19.你校学生在各类技能大赛中取得了哪些成果? 长期以来,学校注重实施“校园文化品质提升工程”,长期开展各类技能竞赛、创业计划大赛、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同时,通过各类社团活动载体,给学生提供专业技能实践的平台,施展才华的舞台。 我院学生在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屡获殊荣。在新加坡举行的第五届国际市场营销大赛中荣获总冠军、海外组金奖;在第二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暨创新成果展上荣获一等奖2项,在第五届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一等奖1项;在江苏省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荣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在第二届中国电子商务大赛中荣获银奖2项;在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报关技能赛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和团体赛二等奖;在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计算机网络应用技能大赛荣获团体一等奖;在2013年全国高职院校信息安全技能大赛荣获一等奖;在2013年江苏省高职院校英语口语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在2014年江苏省高职院校会计、汽车技术维修、英语口语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1456() 1566(海外本科直通车) 1656(中外合作办学) 二、高校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专业:4800元/年(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6800元/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4.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8340元/年;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3000--15000元/年。 九、奖励帮扶措施: 1.学院设置奖助学金总额1000多万元,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奖项,奖励优秀的学生。 2.学院开通了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进行学习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可以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也可以来校后在工商银行申请办理政府贴息的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每学期学院设立600多个勤工助学固定岗位,使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生活补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十、证书颁发: 按规定完成学业,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江苏省教育厅验印、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十一、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有关招生信息均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jb.***.cn)或相关招生资料上及时公布。 十二、招生咨询电话和网址 联系电话:025-52710208(兼传真)400-040-1156 院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180号(江宁校区) 邮政编码:211168 学院网址:www.***.cn 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jb.***.cn http://zjb.***.cn E-mail:jsjmzb@***

体育教育专业-南京晓庄学院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学校体育学、体育心理学、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武术、健美操、游泳等。
就业方向::主要在各级各类学校及体育组织管理机构,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也可以继续攻读体育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南京晓庄学院


主干课程::人体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市场营销学、管理学、体育社会学、健美操、瑜伽、小球类(乒、羽、网)、篮球、排球、器械健身等。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体育组织管理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体育休闲娱乐业、体育文化传媒公司、体育产品销售业、体育俱乐部以及宾馆饭店康乐部等部门,也可以继续攻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硕士学位。

体育类、艺术类-南京晓庄学院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1至附件3。 各招生院校务必在各批次录取开始前一天登录我省网上录取WWW信息发布网站,查询并打印我省招生政策及在我省的生源情况,核对招生计划,提出调档比例等,做好录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为确保我省远程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将于7月2日至4日进行网上录取模拟演练。7月1日起,招生院校可以登陆NetServer录取专用WWW服务器。院校的用户名、密码、NetServer地址、WWW网站地址等均通过主密钥(蓝色密钥)登录到https://wz.***.cn(教育网)或https://wztt.***.cn(非教育网)下载。请各招生院校及时登录,进行模拟演练,并了解录取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中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一)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志愿设置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录取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院校端将依次显示为第1志愿、第2志愿、第0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由考生在录取前预先填报;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 、C3所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 、C、D、E5所院校志愿。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 、C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均包含A、 、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分为平行院校志愿和传统院校志愿。 1.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各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 、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根据本人的专业考试情况,只能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可填报A、 、C3所院校)和传统院校志愿(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可填报1所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此外,院校服从志愿仅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或http://gkzy.***),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三、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省2014年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2.,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6.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三)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四、录取准备和模拟投档 为使普通高校录取工作顺利实施,保证部分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进行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录取开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数据准备 1.7月6日前,核准自主选拔录取(含试点学院等)考生名单、高水平运动员名单、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名单及其拟报考院校的名称、代码和选测科目要求等。 2.模拟投档前,确定各高校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大不超过1:1.2,建议各批次招生人数在200人以上的高校采用1:1.05,在200人以下的高校采用1:1.1。如不按时提供调档比例,各批次默认其调档比例为1:1.05或1:1.1)。 (二)模拟投档 1.在文科类和理科类各批次正式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将按省教育考试院与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 2.模拟投档根据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进行(如选测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预计增加顺延计划;指挥、非指挥类;按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线录取等)。 3.在模拟投档后,将立即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线。根据院校提出的增加顺延计划数、调整调档比例等要求,再次进行投档,形成各院校终的投档线。 五、投档原则及办法 (一)投档原则 1.文科类、理科类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 、C或A、 、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2.体育类 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分男、女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4)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将在7月1日前通过艺术校考管理系统向相关院校发放考生志愿数据,7月7日通过录取系统正式投档,院校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拟录取名单。 (二)投档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批量投档;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传统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在文科类、理科类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体育类、艺术类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2.实行自主选拔录取的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按招生章程中所确定的规则、办法录取。凡高考总分达到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已填写《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并经我院审核公示无异议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我院将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批量投档前,按其自主选拔录取院校志愿,先行向有关院校投档。 省内11所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院校中,试行多元综合加权评价模式录取的入选考生,按我省自主选拔录取有关文件的规定投档。 院校应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批量投档前,及时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退档,以便这些考生参加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 3.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少数民族考生A志愿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预科班的,如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将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降分投档,大降分不超过40分。 4.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且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照顾投档。 5.对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先进行锁定,在平行院校志愿批量投档后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院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这部分考生均不占投档比例。 6.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空军招飞合格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7.中国科学院大学和上海科技大学只招收参加学校测试并入选的考生。根据学校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8.上海交通大学试点学院和中国科技大学试点学院只招收参加学校测试并合格的考生。根据学校确定的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批量投档前,与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同时投档。 9.对于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且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在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关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因此,请各院校务必按我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等各环节的录取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我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或故意拖延时间的,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体育类、艺术类-金陵科技学院

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 二、志愿设置与填报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中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一)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志愿设置 今年我省在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录取批次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院校端将依次显示为第1志愿、第2志愿、第0志愿。其中,平行院校志愿由考生在录取前预先填报;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 、C 3所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 、C、D、E 5所院校志愿。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 、C 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体育类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均包含A、 、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 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分为平行院校志愿和传统院校志愿。 1.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各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 、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传统院校志愿和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根据本人的专业考试情况,只能在平行院校志愿(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可填报A、 、C 3所院校)和传统院校志愿(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可填报1所院校)中选择其一填报。 此外,院校服从志愿仅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该志愿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各批次省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或http://gkzy.***),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2日17:00)。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提前录取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的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截止时间为6月29日17:00)。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6日至30日进行(截止时间为7月30日17:00)。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含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等)、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或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三、照顾录取政策 根据《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规定,我省2015年高校招生照顾录取政策确定如下: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3.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名单,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部门审核,并经再次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三)根据我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办法的有关规定,凡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届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具体规定如下: 1.对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含技术科目补考合格,下同)的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必修科目成绩均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奖励1分,即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2.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第一次参加必修科目测试,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每1门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在划线前加1分计入统考成绩;如4门及4门以上必修科目成绩达到A级,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在划线前加5分计入统考成绩。 3.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除两门选修科目以外的4门必修科目,如在第一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取得A级的,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其奖励分数参照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政策执行;在参加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奖励分数参照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政策执行。 第(三)条规定的政策性奖励分可与第(一)条规定的照顾分值累计。 (四)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予录取。 四、录取准备和模拟投档 为使普通高校录取工作顺利实施,保证部分特殊类型考生按有关政策进行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录取开始前要完成以下工作: (一)数据准备 1.7月6日前,核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考生名单、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名单、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等特殊类型考生名单及其拟报考院校的名称、代码和选测科目要求等。 2.模拟投档前,确定各高校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05),建议各批次招生人数在20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1.01,在200人以下20人(含)以上的高校采用1:1.03,在20人以下的高校采用1:1.05。如高校不按时提供调档比例,各批次默认其调档比例为1:1.01。 (二)模拟投档 1.在文科类和理科类各批次正式投档前,先进行模拟投档,模拟投档将按省教育考试院与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 2.模拟投档根据有关院校的特殊要求进行(如选测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预计增加顺延计划;指挥、非指挥类;按第一批本科或第二批本科线录取等)。 3.在模拟投档后,将立即通过WWW信息发布网站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线。根据院校提出的增加顺延计划数、调整调档比例等要求,再次进行投档,形成各院校终的投档线。 五、投档原则及办法 (一)投档原则 1.文科类、理科类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 、C或A、 、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2.体育类 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不分男生、女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4)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将在7月1日前通过艺术校考管理系统向相关院校发放考生志愿数据,7月7日通过录取系统正式投档,院校通过录取系统上传拟录取名单。 (二)投档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批量投档;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传统志愿投档方式投档。在文科类、理科类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体育类、艺术类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2.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学院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院校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策,按招生章程中所确定的规则、办法录取。对填报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且达到投档规定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我院将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院校应在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批量投档前,及时将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退档,以便这些考生参加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院校志愿的检索、投档。 3.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过程中,少数民族考生A志愿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预科班的,如院校在省控线上生源不足,将按有关照顾录取政策降分投档,大降分不超过40分。 4.对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先进行锁定,在平行院校志愿批量投档后分别按有关政策,并依照考生志愿,进行补充投档,由院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这部分考生均不占投档比例。 5.报考空军航空大学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空军招飞体检和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空军招飞合格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批次前,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6.提前批次公布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和上海科技大学计划,只招收参加学校测试并入选的考生。根据学校确定的考生名单,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将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直接投档、录取。 7.对于填报“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志愿且体检、面试、政审合格的考生,在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关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因此,请各院校务必按我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等各环节的录取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经我院联系后仍无故拒绝或故意拖延时间的,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根据所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体育类:文化21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90分; 艺术类:文化16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美术150分、音乐115分或艺术校考合格。 考生的文化分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省及拟报考高校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将从8月2日开始。具体录取日程安排为: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至6日录取;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至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至14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至22日录取。 (本网讯)

艺术、体育类考生-南京晓庄学院

报考艺术、体育类(含艺术、体育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或《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相应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艺术或体育类招生的各类专业考试。 2. 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审核表》(见附1-6),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 3. 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 拟报考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的考生除须参加高考报名外,还须按照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招生高校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自行向拟报考高校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八、有关要求 1.《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相关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必须指导考生认真详细填报,考生所填报信息表须经报名点打印后,应届生可先交由班主 任或教务人员预审把关,再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不留后遗问题。特别是借考人员的报名工作、选修科目组、考生类别和户籍所在地等信息的采集,必须确保准确无误。 2. 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教育考试前要求考生填写《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规定,今年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时,仍要求报考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此项工作是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整肃考试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必要环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诚信教育,要组织报考者认真阅读《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等有关规定,使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良好考试环境的工作落到实处,确有成效。 3. 各级招生考试部门要依靠当地新闻媒体,在报名前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往届生、社会考生和随迁子女的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到位,确保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1-1.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1-2.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 1-3. 2016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 1-4.江苏省2016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1-5. 2016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 考生情况登记表 1-6.江苏省2016年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审核表 附1-1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表一: 市 县(市、区) 考籍号 报名点代码 学校代码 姓 名 性 别□1-男 □2-女班级代码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民 族□汉族 □其他民族: 证件类型□身份证 □其他证件: 证件号码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中共预备党员 □共青团员 □群众 □其他组织全称: 选考外语语种(单选)□1-英语 □2-俄语 □3-日语 □4-德语 □5-法语 □6-西班牙语毕业中学(全称) 考生类别(单选)□1-城镇应届 □2-农村应届 □3-城镇往届 □4-农村往届毕业类别(单选)□高中 □中师 □中专 □职高 □技校 □其他报考科类(单选)□文科类 □理科类 □艺术类 □体育类□艺术兼报文科类 □艺术兼报理科类 □体育兼报文科类 □体育兼报理科类选修科目组□45-物理、化学 □47-物理、地理 □48-物理、政治 □49-物理、生物□65-历史、化学 □67-历史、地理 □68-历史、政治 □69-历史、生物 □00-不参加选修科目考试(即艺术、体育类考生不兼报文科或理科类)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 乡(街道、镇)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邮编 收件人 (后学历起)个人简历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内 容职 务证明人 有何特长(含标点限32字以内) 奖惩情况(含标点限50字以内) 体育专业省统考(单选)□200m □400m □1500m □3000m(女) □5000m(男) □110m栏(男) □100m栏(女)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铅球 □铁饼 □标枪 □篮球 □排球□足球 □乒乓球 □武术 □体操 □健美操 □羽毛球 (未注明性别的,男、女均可填报)艺术专业省统考或联考□美术省统考 □音乐省统考 □编导联考艺术专业高校校考□美术类 □音乐类 □舞蹈类 □编导史论等理论类□编导类 □播音与主持 □表演类 □其他专业类别民族中学(单选)□1-西藏班考生 □2-新疆班考生体育单招(单选)□运动训练 □民族传统体育 (不参加全国统考和统招,由院校单独招生)残疾单招报考院校名称: (不参加全国统考和统招,由院校单独招生)职教师资报考院校名称: (不参加全国统考和统招,由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如需参加2016年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还必须填写以下栏目本次报考必修科目文化科目(多选)□4-物理 □5-化学 □6-历史 □7-地理 □8-政治 □9-生物 信息技术(单选)□1-网络技术应用 □2-多媒体技术应用 □3-算法与程序设计VB □4-算法与程序设计JAVA经核,以上内容准确无误。 考生(本人签名): 2015年 月 日以下栏目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填写综合素质评价(单选)(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录,否则,视为无效)(仅限应届毕业生)道德品德□合格 □不合格 公民素养□合格 □不合格 交流与合作□合格 □不合格 学习能力□ A □ □ C □ D运动与健康□ A □ □ C □ D审美与表现□ A □ □ C □ D考生评语[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填写,含标点限40字以内]学校或单位(盖章)年 月 日 表二: 照 顾 对 象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二等功臣 □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英烈子女(单选)□革命烈士子女 □公安英烈子女 侨台生(单选)□归侨 □归侨子女 □华侨子女 □台湾省籍 少数民族(报考省属高校享受加分政策)民族: 同等条件优先录取□退出部队现役者 □平时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军人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二类以上岛屿工作满20年军人子女 □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特类岛屿工作满10年军人子女 □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空勤军人子女 □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子女 □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满15年军人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报考意向(单选)□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外省自主招生院校 □省属综合评价试点高校 高水平运动队(单选)等级□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二级运动员项目□田赛 □径赛 □游泳 □篮球 □排球□足球 □乒乓球 □网球 □羽毛球 □健美操□武术 □射击 □定向越野 □棒垒球 □跳水□毽球 □桥牌 □围棋 □击剑 □举重□跆拳道 □其他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音乐类 □舞蹈类 □戏剧类 □书法类 □美术类 注: 1. 考生如申报“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请于2015年11月7日前按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规定时间填报《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主管部门及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照顾政策? 逾期不予受理?“照顾对象”中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3.表二相关内容不通过本表采集,意在提醒有关考生关注相关政策,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注意留存。其中:①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的部分院校可以进行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录取试点。有关院校的自主招生录取办法,请考生直接向院校招生办咨询或登录院校网站查询。有关招生录取办法,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6年招生政策为准。 ②如申报“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在高考报名时须办理相关手续。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这部分考生经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有关院校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政策。 ③如申报“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报考资格,请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招生院校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享受有关政策。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填写说明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认真核对无误后由本人签字确认。凡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本表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信息采集表分表一和表二,表一信息采集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4日前,具体时间以当地招生考试部门通知为准,考生切莫错过;表二中各项目的信息采集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 现将有关填表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在领取本表时由报名点提供[借考生、往届生的报名考籍号、报名点代码、学校代码由报名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提供],考生负责填写。如果需要填写班级代码的,应统一设置为两位数字。 2.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户口簿上姓名与身份证上不符的,必须在报名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的更改手续)。年份填写四位数字,月份和日期不足两位的,分别在月份和日期前补“0”(如1989年5月6日,应填写为1989年05年06日)。 3.证件号码:一般考生填写15或18位身份证号码。解放军、武警官兵、文职干部分别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的号码。
毕业中学:4.: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填写取得毕业证书的学校全称,往届生以及中专、职高等毕业生填写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名称。 5.报考科类:根据本人所选择的学习领域和学习模块,结合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科类。报考科类应与学业水平测试报考时所填报的科类相一致,在高考报名时原则上不得更改。 6. 选修科目组:根据选定的报考科类选择对应的报考科目组。 7.户籍所在地:必须与户口簿一致,须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县(市、区)、乡(街道、镇)、村或居委会。 8.联系电话:指录取期间(7 -8月)每天24小时内均能直接联系到考生本人或家长的电话号码(包括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固定电话须含区号,如,长不得超过16位数字)。如填写学校、单位等无人值守的电话号码,或因电话关机、停机而使有关部门无法及时联系考生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9.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多不超过40个汉字)、邮政编码、收件人:指考生本人能快、可靠、直接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邮寄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收件人,以防止通知书遗失、被他人窃取或冒领等情况的发生。 10.简历:考生从后学历起填满两栏,起止年份必须填写4位,月份不足两位的在月份前补“0”(如:2007年09月)。任何职务一栏必须填写,如不担任职务,必须填写“学生”。 11.奖惩情况:填写高中阶段起所受到的主要奖惩情况,该项内容须经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审核。 12.本次报考必修科目:请考生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慎重选择需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的具体科目。文化科目可以全选,信息技术只可选一个模块。 13.综合素质评价: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道德品德、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方面的评定,凡符合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方面评定等第,分A、 、C、D四级,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录,否则,视为无效。综合素质由考生所在学校如实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14.考生评语: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如实评价,评价结果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直接加入考生电子档案中。 15.照片采集说明:如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报名时已经采集过照片,在高考报名时可不再进行照片采集;如未参加过照片采集的,须在高考报名时采集照片,以供参加高考时使用。 16.“少年班”考生:指高二及以下年级的中学生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可招收少年班的普通高校。考生须提供有关高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方可接受其报名并采集报名信息。“少年班”考生必须填写表一。 17.本表内容须慎重填写,一旦确认,不得更改。表中单选项目如多选作无效处理。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 网上报名网址:http://pgbm.*** 附1-2 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考籍号 毕业中学 考生类别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学业水平测试考籍所在地 借读学校名称及地点 申请借考理由 考生(签字): 年 月 日报名点审 核意 见 报名点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借考地县(市、区)招办审核意见 县(市、区)招生办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备 注 注:考生办理借考手续时,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报名点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附件1-3 2016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 考生基本信息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学籍所在地 县(市、区)学籍编号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高中学习经历起止时间就读普通高中名称班主任签名校长签名 监护人基本信息姓 名 工作单位(就业单位)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考生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考生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学籍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备注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监护人就业证明:由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附1-4 江苏省2016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 市 县(市、区) 考籍号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年 月户籍所在地 县(市) 乡 村 组 市 区 街 号辖区派出所 考生类别□城应 □农应 □城往 □农往照顾类型 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 基本情况说明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市招生办审核意见 市招生办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意见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盖章  审核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具体要求见填表说明。 《江苏省2016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本表填表对象: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以上考生须在“照顾类型”栏中注明。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不填本表,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 二、考生到高考报名点领取此表,认真填写“基本情况说明”及以上栏目,并按照当地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程序,提供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填写完毕与有关证件(证明)材料一并交领表处,交表时间:2015年12月31日前(含“三侨生”),逾期不予受理。 三、各省辖市招生考试部门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本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本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复印件须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2. (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

专业名称:体育运营与管理-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专业代码:670408
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公共安全管理相关法律,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能够胜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从事公共安全管理及预防、处置各类公共安全事件工作的高素质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专业特色::体育服务与管理(安全事务管理方向)是培养体育和安全保卫相结合的国际化体育人才,是将公共安全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相结合的新兴专业,涉及公安业务中的治安工作、军队业务的安保工作,安全管理过程中的技术规范等。现有江苏经贸学院光华校区和现代服务大厦校内顶岗综合实训基地1处;雨花公安分局、苏宁银河、鼎质物业等校外实习基地5处。体育系充分发挥学院资源和安保专业的学科优势,开设了“急救实训、大型活动安全保卫、综合演练实训”等特色专业课程,使学生进行实战工作演练,能够胜任协警、辅警、安保主管、保安师、安全顾问和高级私人保镖等工作。
专业主干课程::治安管理处罚法、擒拿格斗、安全保卫概论、安全技术防范、消防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犯罪心理学、现场保护与勘查、公共事业管理等。
就业岗位:(群)及方向: 1.从事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损失预防、犯罪预防、消防管理、现场保护、技防监控和维护的工作。 2.从事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管理、物资管理、机动车管理、巡逻检查、重点保护、一般治安案件的调解等工作。 3.从事公安系统的特警辅警工作、保安公司的保安管理工作、物业公司的保安经理工作、安全防范技术公司的监控管理工作。
可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鉴定证书: 救生员、协警员、保安员、保安师、社会体育指导员、武术/散打段位证书(二段)、大学英语三级、计算机等级证书。

体育类(文史)-南京中医药大学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74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11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86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体育类(理工)-南京中医药大学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23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62分;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34分; 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七、艺术类(文史) 1、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美术与设计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40分; 音乐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16分;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3分; 2、区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3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3、区内外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43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4、区内外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八、艺术类(理工) 1、区内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美术与设计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304分; 音乐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2分;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7分; 2、区外院校本科(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7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3、区内外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 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17分; 其它类(非舞蹈学类)填报志愿资格线:280分; 4、区内外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200分; 九、说明 1、上述所有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录取控制低分数线,所有填报志愿资格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低资格控制线。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与在全国范围适用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之和。 2、划线原则: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10%划定;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00%划定。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规定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是指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的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的低资格控制线。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如生源不足,在征集志愿时,依据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计划,对低录取资格线进行适当调整。 4、报考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体育类文化课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填报志愿资格线且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达到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体育专业(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控制分数线文史类为78分,理工类为75分;第四批高职(专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5、报考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达到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且艺术专业课考试合格。艺术类区内院校本科(不含三本)文化课的填报志愿资格线按照第二批本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定,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按照70%、音乐学类按照65%、舞蹈学类按照50%划定。 十、考生1分段成绩分布情况将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公布。 十一、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时间安排 今年录取工作将从7月8日开始。 1、第一次集中填报时间为6月23日下午16:00至6月27日18:00截止。填报批次为艺术和体育专业本科批次(不含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和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本科和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志愿。 2、第二次集中填报时间为8月1日8:00至8月4日18:00截止。填报批次为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含艺术和体育专业)和第四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含艺术和体育专业)志愿。 3、征集志愿在各批次录取结束后填报。

招生专业: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尔夫方向)-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对象:中职生 学 制:3年 学历层次: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高尔夫球运动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高尔夫球运动教学、训练和赛事策划能力,胜任高尔夫球运动推广、经营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专科学历层次的高校稀缺专业之一,该专业人才奇缺,行业发展迅速,社会需求量大,就业前景广阔,是目前社会上受欢迎的高薪酬岗位职业之一。
主要专业课程::高尔夫球运动概论、高尔夫球运动竞赛组织与管理、高尔夫专球业英语、高尔夫球草坪养护、球童知识与技能、高尔夫球礼仪与规则、高尔夫球运动技术(练习)、高尔夫球运动球场实战策略(下场)、高尔夫球场评估与差点系数、高尔夫球俱乐部管理。 继续深造渠道:专转本、专升本、出国留学。
就业方向::全国高尔夫球协会、高尔夫球俱乐部以及高尔夫管理公司高级职业球员助理、职业球手、教练及高层次管理人才。
专业技术证书::高尔夫裁判员证书、教练员证书,国际高尔夫球场场地管理国际证书、国家级计算机一级证书、英语应用能力等资格证书。 招生专业: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安全事务营理方向) 招生对象:中职生 学 制:3年 学历层次: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公共安全管理相关法律,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能胜任和处置各类公共安全事务和社会急需智能化安全保卫高级管理人才。社会需求量大,发展前景广阔。
主要专业课程::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技术防范、犯罪心理学、事故预防与对策、擒拿格斗、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现场保护与勘查、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外语等。 继续深造渠道:专转本、专升本。出国留学
就业方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共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经警、公司的安全顾问和高级私人保镖等工作。
专业技术证书::保安师资格证、国家级计算机一级证书、英语应用能力等资格证书。

体育类、艺术类-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9日―13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类:文化170分,体育专业成绩90分; 艺术类(音乐、美术):文化14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55分或校考合格。 考生的文化分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省及拟报考高校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 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将从8月3日开始。具体录取日程安排为: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3日至7日录取;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7日至1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1日至15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7日至23日录取。

招生代码: 115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1456() 1566(海外本科直通车) 1656(中外合作办学)
就业前景良好:,深造途径广阔

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代码为1156;-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试点项目的专业,招生代码为1456 3.海外本科直通车专业,招生代码为1566;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为1656。 4.2012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选科要求是什么?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我院属公办普通专科(高职)院校,2012年普通类文科、理科共招生58个专业。普通类报考等级为2C4C1合格;艺术类、体育类、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中外合作办学类报考等级为4C1合格。普通类文理科专业均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省统一专业加试,专业加试成绩与文化成绩均须达到省控分数线,对进档考生均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 根据201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规定,我院艺术类专业在艺术高职(专科)二批次录取考生;体育类在体育高职(专科)批次录取考生;普通类、海外本科直通车、中外合作办学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考生。 5.2011年你院不同类型考生投档分数是多少? 答:2011年我院专科一批次普通类文科投档线为285分、普通类理科投档线为289分;海外本科直通车文科投档线为263分、理科投档线为267分;艺术类中美术类投档线为401分(专业+文化);体育类投档线为314分(文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文科投档线为189分、理科投档线为193分。 6.你院“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有哪些专业? 答:我院2012年“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开设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国际商务等五个专业,招生代码为1566, 录取批次为普通类专科批次。 “海外本科直通车”项目是为具备专科学历的学生希望到国外继续深造,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及本科后学历开设的绿色通道,此项目由江苏卓越国际交流教育基金会开发,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协调管理,部分省级示范高职高专院校承办,目前对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的5所高校。 7.今年你院是否有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专业?与哪几个国家合作办学? 答:我院中外合作办学于2004年开始招生,目前我院中外合作办学在同类型高职(专科)院校中办学年限长,合作国家多,招生人数多的院校。2012年我院分别与澳大利亚高登职业技术学院、荷兰泽兰德大学、新加坡特许科技学院三所高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财务管理、电子商务(电子商务与市场营销)、会计(国际会计)、物流管理(国际物流)、国际贸易实务等五个专业,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批次录取,招生代码1656。学生在国内学习三年,修完全部课程,经考试合格,可取得我院颁发的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文凭,同时获得一张由国外合作办学的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文凭。
你院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12.?
学院就业服务的宗旨:

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高尔夫管理)-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对象:高中生毕业 学 制:3年 学历层次: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高尔夫球运动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高尔夫球运动教学、训练和赛事策划能力,胜任高尔夫球运动推广、经营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高尔夫球运动概论、高尔夫运动竞赛组织与管理、高尔夫专业英语、高尔夫球草坪养护、球童知识与技能、高尔夫球礼仪与规则、高尔夫球运动技术(练习)、高尔夫球运动球场实战策略(下场)、高尔夫球场评估与差点系数、高尔夫球俱乐部管理等。 继续深造渠道:专转本、专接本、专升本、出国留学。
就业方向::高尔夫球协会、高尔夫球俱乐部以及高尔夫管理公司高级职业球员助理、职业球手、教练及高层次管理人才。
专业技术证书::高尔夫裁判员证书、教练员证书,国际高尔夫球场场地管理国际证书、英语专科A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等资格证书。 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安全事务营理) 招生对象:高中生毕业 学 制:3年 学历层次:专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公共安全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熟悉公共安全管理相关法律,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能胜任和处置各类公共安全事务和社会急需智能化安全保卫高级管理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全技术防范、犯罪心理学、事故预防与对策、擒拿格斗、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现场保护与勘查、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危险物品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外语等。 继续深造渠道:专转本、专接本、专升本、出国留学。
就业方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共安全管理消防管理、经警、公司的安全顾问等工作。
专业技术证书::保安师资格证、英语专科A级证书、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等资格证书。

学校代码:115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1456() 1566(海外本科直通车) 1656(中外合作办学) 二、学校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经济与管理 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要求以掌握现代经营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为基础,培养适应未来体育市场需要,能在健身俱乐部、体育场馆、体育器材销售公司从事经营管理和体育赛事、体育产品营销策划,懂体育、会管理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体育产业概论、品牌策划与管理、体育赛事管理、俱乐部管理、体育经纪人、体育赞助、体育风险管理等。 修业年限:2年
就业方向::体育场馆、体育广告公司、体育赛事策划与管理公司、商业健身俱乐部、体育器材销售公司、体育中介公司等。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体育基础知识和较高的运动技能水平,能从事科学健身指导、训练、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和体育市场开发与营销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足球、篮球、武术、网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跆拳道、游泳、救生、体能训练、运动营养、运动技术诊断、器械健身指导、健身俱乐部经营管理、体育活动策划与组织等课程。 修业年限:2年
就业方向::各类体育场馆、商业健身俱乐部、运动培训及体育企业营销工作等。

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请于4月13日上午9:00-11:00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大学生教育服务中心三楼309室)报到、缴纳60元加试费并领取“特长生加试准考证”。 加试时间:4月13日下午13:30 加试地点:体育馆 特长生加试结果于4月13日加试考试结束后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加试通过的考生请于4月13日晚19:00后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管理系统缴纳面试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4.特别提醒: (1)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缴纳面试费用、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和要求,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2)考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 (3)考生需先至体育馆报到(文理兼招类考生需刷身份证抽取面试顺序号,艺术类考生无需抽取顺序号),由学校考务工作人员统一带队进入面试考场。 (4)取得免考文化资格的考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大赛获奖)需携带获奖证书原件于面试当天在报到现场(体育馆)进行现场审验(证书原件背面需中学加盖公章,或者由中学出具相关证明) (5)为给广大考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我校于4月14-15日在体育馆设立咨询服务点,考生如有提前招生相关问题可前往咨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400-080-1151、025-85864999。 乘车路线: 1.市内乘地铁2号线到羊山公园站,转321路到信息学院南门站下,从学校北门进入校园后行至体育馆(北门进来右前方就是体育馆!)。 2.南京火车站/南京南站/南京长途汽车小红山站,可乘地铁1号线到新街口转2号线到羊山公园站,转321路到信息学院南门站下,从学校北门进入校园后行至体育馆。 3.长途汽车东站乘165路到信息学院站下,从学校北门进入校园后行至体育馆。

报考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南京师范大学

考试时间:5月3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仙林校区体育科学学院205办公室 考试内容: A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和800米跑共四项) 考生自己任意选择一专项展示(篮球、排球、足球、体操、田径、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武术等)。专项展示只做参考。 考试方法与要求: 100米:2人或3人一组,听枪声起跑,人工计时。 立定三级跳远:距离沙坑6米和5米处原地起跳,每人三次机会,取优成绩。 原地双手头后向前掷实心球:面向投掷方向站立,双手持球经头后向前掷实心球。每人三次,取优成绩。 800米:男女混合编组进行测试,听枪声起跑,人工计时。 注意事项:请各位考生自备必须的考试用品(如钉鞋),准时前往考场。 三、学校地址 随园校区: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122号 随园校区校内宾馆:南山专家楼,订房电话83592888 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 仙林校区校内宾馆:仙林宾馆,订房电话85845888 注:从南京禄口机场乘坐出租车至南师大随园校区费用大约为111元。 四、考前确认 时间:2017年5月2日下午13:30-16:00 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厚生楼220办公室 需查阅高中学生证、港澳台身份证件,核实后领取准考证。 (注:报名费考试现场缴交。机票费用、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加试考试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类别项目人数体育特长生所有体育类项目10文艺特长生声乐、舞蹈、乐器10-金肯职业技术学院

2.报名条件:
符合金肯职业技术学院:(1)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条件; (2)体育特长生需具有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具备相应的运动水平(县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 (3)文艺特长生需具备八级以上的考级证书或具备相应的水平(县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 3.特长生免除文化基础知识测试,但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 4.报考我院的特长生必须在3月10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邮寄到我院招生办公室(汇才楼302室)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将免除文化基础知识考试。 5.特长生的录取原则为: (1)符合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相关录取规定; (2)专业加试成绩通过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九、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提前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测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测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名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 4.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学院招生网对我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5.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及家长可登陆我院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网进行政策、信息查询和咨询,也可拨打我院免费咨询电话400-8099055。 十一、本招生章程由金肯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代码:1156(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专业:1456() 1566(海外本科直通车) 1656(中外合作办学) 二、学校名称: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17〕2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苏教考〔2017〕5号)规定执行。 (五)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注册入学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2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六)空军和海军招收飞行学员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及有关中学要密切配合空军和海军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初检、全面检测和复查等工作,确保招飞任务的完成。 (七)定向培养士官 根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规定,2018年国家继续开展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工作。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安排在文科类、理科类招生,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在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进行投档、录取。报考定向培养士官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办及有关中学要积极配合当地兵役机关,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定向培养士官任务的完成。 (八)其他各种特殊类型的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因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招生违规严重的党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纪依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教育部授权省级招委会组织的省级统一考试和授权高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及保送生、自主招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体育类专业、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高职分类招考等类型招生考试均属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对在上述类型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高校、中学及有关工作人员,要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从严查处。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相关类型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 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二)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按照“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可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高校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及时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或者专门的招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并按照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或者其监护人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四、组织管理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必须认清新形势下做好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把高考工作作为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抓好抓实,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把做好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以确保考试安全和建设良好的考风考纪为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高校招生的各项任务安全、平稳、顺利、圆满地完成。 (一)强化招考责任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招委会是本行政 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招生考试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强调各级政府、招考部门、中学的责任,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规范实施;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健全和完善宣传、公安、监察、保密、无线电、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开展招生考试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对参与监考、评卷、巡考的招生考试工作人员,应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严格执行招考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地进行。 (二)强化安全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考试管理制度,强化制度落实和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把试答卷安全保密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作为考试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试答卷印制及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各地要成立高考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和高考舆情的预判研判,细化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集体研判、科学决策、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和招考部门,要把高考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试答卷安全和考试安全作为工作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亲自抓;要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确保各类设备正常运行;要加快完善应急指挥、视频监控、作弊防控、身份验证等系统,提升考试实时监控能力。 (三)强化考风考纪体系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维护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出发,切实提高考试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健全诚信制度,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大力做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相关涉考条款的宣传工作,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法律条款内容,教育和引导考生自觉抵制违纪、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实施规范,充分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着力抓好考务实施和考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替考和群体性舞弊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整肃考风考纪,健全政府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加大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要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加强监考教师队伍建设,严厉打击考试舞弊歪风和考场腐败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四)强化规范招生体系建设。各地和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全面推进“阳光工程”的制度化、系统化、常态化,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切实融入到高校的招生管理之中。高校要认真执行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报名条件、材料审查、学校考核、监督制约和造假惩处,严厉打击证书、发明、专利、论文买卖和造假行为。不得将社会机构和公司提供的测评结果与招生工作挂钩,不得以“生源基地”等形式圈定中学范围,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教育部“30个不得”的招生工作禁令,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依法治招,严禁虚假招生宣传和违规录取考生,严禁违规收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地进行。 (五)强化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各地和高校要进一步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管机制,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原则,健全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做到信息采集准确,程序规范公开,内容发布及时。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确保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全公开。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经省市县(市、区)校多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照顾项目,不得享受相应照顾录取政策;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中央部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资格考生信息和录取要求,除须在本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外,还须及时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上报我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按其特殊类型录取。 (六)强化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高考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要加强对重要设备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测和监控,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要加强信息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处置信息安全事件;要切实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保管、发放和志愿确认等环节管理,防止考生志愿填报账号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对工作中需要阶段性保密和涉及考生个人的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泄露或篡改以谋取非法利益;要建立重要招考信息管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考生信息外,各地只能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以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提供考生成绩、名次等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七)强化招考保障体系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招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考务和评卷工作的通知》(苏招委〔2017〕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教育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17号)要求,全面加强招考机构专业化能力建设,将招考队伍建设纳入当地教师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推动招考机构在人员编制、综合素质、管理水平上有较大提高,培养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招考队伍,以保障高考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要加强经费保障,抓紧研究监考、巡考等考务人员的待遇问题,尽快出台合理劳动报酬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考试工作经费,及时足额支付命题、监考(巡考)费用,参加考试工作所获劳务报酬不纳入绩效工资范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和科学规划,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标准化考点,为促进教育公平、创新人才选拔和人力资源强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八)强化宣传服务体系建设。各地和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访查询等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上当受骗;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招生诈骗等有害信息传播;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及时妥善处置高校招生信访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治安、出行、食宿、卫生等方面的综合保障,营造温馨考试环境,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校考试招生工作。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基本资格(以下简称基本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2)(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在辽宁省出生(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21”)且具有辽宁省户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只有在其户口所在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并参加考试,才能享受相应的高考加分政策,在其他地区报名、考试不享受高考加分。 3.从省外迁入辽宁省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满三年(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高中学籍为三年(截止到高中毕业),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 (2)全家户口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有辽宁省户籍、且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籍满一年(往届生须具有辽宁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4.来辽宁省务工的外省户籍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在具备基本报名资格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省高中阶段有三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 (2)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5.实行本民族语和汉语“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的朝鲜族或蒙古族学生和经辽宁省教育厅同意在非少数民族高中附设蒙生班学习的蒙古族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民族语文”、“汉语”学科考试。 6.报考有关特殊教育高校单独招生考试必须是符合报名条件的听残、视障及其他残疾考生。 7.考生报考少年班须达到上述2、3、4项所列我省高考报名有关条件之一并符合有关高校当年少年班招生报考要求,同时,考生须在有关高校的测试合格名单或拟录取名单中。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8.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须具备基本报名资格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9.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考办审核,市招考委主要领导审定,报省招考办备案。 10.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不必在辽宁省参加高考报名。 11.不允许考生跨省重复高考报名,教育部将对跨省重复报名考生进行核查、清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1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建立考生档案 1.考生电子档案是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其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高考成绩(含加分)信息,外语口试成绩信息,志愿信息,综合素质评价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信息,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 考生及有关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和填涂考生电子档案中的相关材料(包括电子档案采集信息各表内容),如因填写、填涂错误影响考生录取,造成后果由填写、填涂人负责。 2.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我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依据。 3.市、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织信息采集部门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详细比对校验、确认,并进行汇总、整理,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档案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各市招考办要按规定格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数据上报省招考办。 4.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负责组织有关中学、单位完成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确认表、综合素质评价表(省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使用)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其他考生使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及有关考生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 已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录取高校的要求,自带由中学(往届生由县区招考办)密封后的本人纸质档案,交录取高校。 三、综合素质评价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我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在高考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 1.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在高中三年获得的各学科学分详细情况以及基本素养情况,基本素养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维度。普通高中负责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完成对本校应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完整。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非我省普通高中应届考生的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须将具体的鉴定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地填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和《辽宁省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一并简称为《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进行。 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体检确认表须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考生的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单位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普通高校在《指导意见》及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写入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五、考试 2018年我省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分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政治、历史、地理3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文史类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试科目包括: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各科考试时长: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外语120分钟,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150分钟。各科满分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外语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均各300分,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外语科目听力部分考试满分为30分,听力部分考试得分不计入高考成绩,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外语科目成绩计算方法为:外语科目得分去掉听力部分得分乘以150/120后,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 报考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 外语考试语种分英、日、俄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报考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能力有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录取时外语口试成绩提供给普通高校。口试成绩为:优、良、及格、不及格,不计入总分。口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到对外语口试能力有要求的外语院校或系(科)、专业。 报考体育类和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考试前须进行专业考试,艺术、体育专业不招收未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的考生。 接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外语科除外)时,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高等学校,在参加全国统考时,汉语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另行命题,不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并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试题中的汉语部分可翻译为本民族文字,用所考科目的语言文字答题;其他各科可翻译成本民族文字,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文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用本民族文字作答的试卷和用汉文字作答的试卷要分别装袋密封。在考汉语的同时考少数民族语文,汉语和少数民族语文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方能录取。蒙语文考试中设蒙语听力考试,蒙语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蒙语听力考试得分计入考生蒙语文成绩和高考成绩。 考生在考试时须按答卷须知的要求正确答卷,不按要求正确答卷,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全国统一考试于6月7日开始进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6月7日9:00至11:30语文、汉语;15:00至17:00数学。 6月8日9:00至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至17:00外语。 6月9日9:00至11:30朝语文、蒙语文、藏语文。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高考须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标准化考点所有考场配备手柄式安检仪、手机信号屏蔽系统,考场和考试工作场所均配备监控视频录像系统。考生须主动配合进入考点、考场的安全检查,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配饰的服装,并须脱帽参加考试。 所有考场和考试工作场所均须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录像。国家、省、市、县(市、区)能随时通过网上巡查系统巡查考场施考情况。 考试结束后,省、市、县(市、区)将分别对所有考场的监控录像进行全程回放审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追加处理和处罚。 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1.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高校的招生章程经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方能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3.: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高校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可以到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http://gaokao.***.cn/)或高校招生网站认真阅读,充分了解。 七、填报志愿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志愿设置 1.批次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12.,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体育特长生:-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人数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健美操30人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江苏省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基本资格。 2.艺术特长要求:在下列项目中获得校级及以上比赛荣誉或以下特长的考生。 (1)声乐、舞蹈类: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形象好,具有专业水准,能担当领舞、领唱之职。 (2)器乐类:能熟练演奏招生项目中某一种西洋乐器或中国民族乐器。乐器演奏要求达到优秀水平,并且有较熟练的视奏能力。 (3)语言类:普通话标准、模仿能力强、形象好。 3.体育特长要求:具有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健美操等项目获得校级及以上比赛荣誉或具有以上特长的考生。 三、报名办法 1.2018年1月15-20日登录http://www.***网上报名,按照流程填报信息,使用农行网银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考生可对照资格考试内容,不符合特长生文化免试条件的都要支付考试费。 2.提供材料: (1)2018年高职提前招生艺术或体育特长生报名表,登录我校招生网下载填报。 (2)艺术考级证书或各级艺术比赛获奖证书或成绩、水平证明等材料。 (3)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各级体育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水平证明等材料。
以上报名表原件及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在2月19日前通过邮政EMS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特长资格考试时,须带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四、资格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13:00-16:00,报到地点:学校招生办公室(勤政楼102室),请考前两小时到达。考试须知考前在我校招生网另行通知。 五、资格考试内容

南京体育学院:武术、羽毛球、健美操-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篮球 苏州大学:田径

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 (招生代码:1160)文科类-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代号院校及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选测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1160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369 01酒店管理152三4700√√√√02旅游类(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27三12000√√√√03财务管理7三4700√√√√04旅游英语26三4700√√√√05旅游日语8三4700√√√√06应用西班牙语10三4700√√√√07旅游管理76三4700√√√√08导游11三4700√√√√09电子商务4三4700√√√√10旅行社经营管理4三4700√√√√11休闲服务与管理10三4700√√√√12烹调工艺与营养9三4700√√√√13西餐工艺8三4700√√√√14中西面点工艺7三4700√√√√15会展策划与管理10三4700√√√√ 理科类 代号院校及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选测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1160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100 17酒店管理20三4700√√√√18旅游类(中外合作办学)(酒店管理)10三12000√√√√19财务管理4三4700√√√√20旅游英语11三4700√√√√21旅游日语4三4700√√√√22应用西班牙语4三4700√√√√23旅游管理20三4700√√√√24导游5三4700√√√√25电子商务2三4700√√√√26旅行社经营管理2三4700√√√√27休闲服务与管理4三4700√√√√28烹调工艺与营养4三4700√√√√29西餐工艺4三4700√√√√30中西面点工艺3三4700√√√√31会展策划与管理3三4700√√√√ 体育类 代号院校及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1160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40 33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40三6800 艺术类 1、以下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代号院校及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1160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39 34工艺美术品设计39三6800

体育类高职(专科) 招生代码:1160-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序号专业名称学费计划1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体育类)680040
高职与本科分段培养:(3+2专本连读) 招生代码:1457 序号专业名称学费文理1旅游管理(与南京师范大学分段培养)47003020 空中乘务专业(使用江苏省空乘专业专业联考合格成绩) 招生代码:1556 序号专业名称学费文理1空中乘务68004515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院校代码:1658 序号专业名称学费文理1酒店管理(中澳合作办学)应用韩语(中韩合作办学)12000255

招考项目:体育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艺术学、体育学基本理论,掌握舞蹈、体育舞蹈基本技巧,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和实践能力,能在各级各类专业艺术团体、学校、文化企事业单位、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单位,从事艺术活动组织、舞蹈表演、编导、教学与训练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舞蹈解剖学、舞蹈生理学、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基本乐理、音乐选配与制作、表演基础理论、表演基础技能、体育舞蹈理论与实践、体育舞蹈专项拓展、芭蕾基训、现代舞基训、舞蹈基本技巧、古典舞身韵、现代舞、民族民间舞、舞蹈编导、剧目表演等课程;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就业方向::各级各类学校、表演性团体、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群众文化团体、培训机构、健身俱乐部等。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2、,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 3、身体健康,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 (二)报考要求 1、具有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体育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训练基础; 2、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0米;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术类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5、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艺术类省级统考并有合格要求,如涉及到我校相关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方有资格报名参加我校校考;如省级统考无合格要求或未涉及我校相关专业,则考生只需参加校考; 6、考生不可兼报同一专业下的招考项目; 7、若本简章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2019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要求相违背,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四、招生计划 面向部分省市拟招收120人,表演专业拟招50人,舞蹈表演专业拟招70人。 招生专业招考项目拟定计划招生范围说明表演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技巧表演、武术表演、舞龙舞狮表演50江苏、河北、浙江、安徽、山东、湖南、湖北、广东、山西、甘肃、新疆1、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表演专业校考。2、若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省级统考合格要求,则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否则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无效;如无省级统考合格要求,则可直接报名参加我校表演专业校考。3、山东、湖南和陕西只招收文科生,其他省份文理不限。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70江苏、河北、浙江、安徽、山东、湖南、湖北、广东、北京、陕西、黑龙江1、考生原则上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舞蹈表演专业校考。2、广东、河北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舞蹈类省统考并合格后,方能参加我校舞蹈表演专业校考,否则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无效;其他省份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如有省级统考合格要求,则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省级统考并合格,否则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成绩无效;如无省级统考合格要求,则可直接报名参加我校舞蹈表演专业校考。3、山东、湖南和陕西只招收文科生,其他省份文理不限。4、舞蹈表演专业在湖北、湖南和安徽只招收体育舞蹈项目考生。 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报到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9年1月20-21日8:30-16:00(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到地点: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大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三)考试时间:2019年1月22-23日(根据考生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时间); (四)考试地点: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体育馆、综合训练馆和健美操馆。 六:招考项目和考试办法 (各项目具体考试办法详见南京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

招考项目:体育舞蹈、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南京体育学院

2、考试办法: (1)体育舞蹈考试办法: 基本形态:10分 基本技术:20分 综合能力:70分 (2)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考试办法: 基本形态:10分 基本功:20分 技巧组合:30分 舞蹈剧目:40分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依据各项目具体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中要求进行着装; 2、体育舞蹈音乐由考评组提供,其他所用音乐由考生自备U盘,并且U盘上仅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所提供的音乐音质不清、U盘无法读盘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3、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做; 4、各项目具体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七、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一律先通过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zs.***/),从“艺术类专业网上报名”进入,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二)邮寄资料 1、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务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下述规定材料用邮局EMS快件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我校只接受邮局EMS快件,1月15日后我校将停止接收邮件)。我校招生办公室在收到考生邮寄资料后,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考生应邮寄资料包括: (1)生源所在地艺术类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或登记表)复印件;
生源所在地艺术类准考证:(2)(或报考证)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灵谷寺路8号 南京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收, 邮政编码:210014 (三)网上缴费 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同意后,该考生网上报名状态即被修改为“审核通过”。考生在报名状态变为“审核通过”后,务于2019年1月16日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网上缴纳考试费手续。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后,才正式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9年1月19-21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2019年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规定时间至我校报到。 八、录取原则 1、取得南京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成绩; 2、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低录取控制线; 3、按各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序录取。 九、相关规定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报考手续者,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或原单位。

体育教育(师范类)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胜任中小学体育教学、训练及健康促进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保健学、项目运动教学与训练、体育教学设计、学校体育学、中小学体育教材教法、体育游戏、运动训练学、专项选修课、体能训练基础、体育社会学、科学健身方法、健康管理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心理健康与咨询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去向::各类中小学校、体育系统担任体育教师、教练员,从事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学研究及管理等。 招考办法:体育考试参加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参加全国高考,在体育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化与体育成绩的综合分(文化与体育分之和)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运动健身指导、体育活动组织管理和体育市场开发与营销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网球、羽毛球、健美操、体育舞蹈、游泳、救生、体适能训练与评估、器械健身指导、运动竞赛组织与编排、体育经济学、健身俱乐部管理等课程。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方向::各类体育场馆、健身俱乐部教练及体育企业销售工作等。 招考办法:体育考试参加省体育专业统一考试,文化考试参加全国高考,在体育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省统一划定的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文化与体育成绩的综合分(文化与体育分之和)择优录取。

体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体育市场营销与策划等运作与管理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在体育以及体育相关领域从事市场营销策划、运作的体育产业管理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体育产业概论、运营管理、会计学原理、公司财务管理、体育赛事的经营与管理、俱乐部管理、体育经纪人、体育赞助、体育风险管理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就业方向::体育场馆、体育广告公司、体育赛事公司、健身俱乐部、体育中介公司等各类体育企业和体育事业单位。 招考办法:无需参加专业考试,文化考试参加全国高考。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1合格,按“先分数后等级”和“专业清”的规则执行录取;其他省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民族传统体育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武术、传统体育养生及民族民间体育教学和训练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民族传统体育概论、中国武术史、中国文化概论、武术理论基础、传统体育养生学、中医学基础、专项理论与技术、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运动心理学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去向::体育系统、民族传统体育俱乐部、武术学校、健身中心、各类学校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等。 招考办法:面向全国招收运动等级在二级及以上,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参加南京体育学院组织的体育专项考试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录取办法,实行文化、专项综合排序,分项目按序录取。

休闲体育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具备扎实的体育基础知识和较高的休闲运动技能水平和良好服务意识,能从事运动休闲指导、体育休闲活动的组织管理和体育休闲市场开发与营销等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体育产业概论、休闲学、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体育休闲娱乐经营操作实务、商业俱乐部管理、康乐体育服务与管理、体育公园(乐园)管理、休闲度假村管理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方向::高尔夫会所、休闲度假村、健身休闲俱乐部、星级酒店康乐部、户外与拓展训练机构、体育主题公园、体育旅游公司等。 招考办法:需参加江苏省对口单招体育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考试,在体育专业技能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文化与体育成绩的综合分(文化与体育分之和)择优录取。

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⑸参加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⑹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报考各高校少年班的考生,待相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再单独组织报名。 3.报名资格 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报名资格: 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⑵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报名资格: 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⑶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资格(户籍不作要求外)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②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河北省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⑷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④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⑤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⑥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除外); ⑦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和连续就读记录的人员; ⑧已在外省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⑨现役军人。 4.考生类别 考生城乡类别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进行界定。界定原则同2018年:没有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区域按户口薄界定;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区域,依据国家城乡划分原则和城乡区划分类代码界定,凡户籍所在地城乡区划分类属“乡村”的和区划名称是“XX村委会”的均为农村考生,其他为城市考生,特殊情况请协调当地公安、民政、农业等部门进行研判。 5.报名方法 ⑴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考生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市内是否可以跨县报考,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申请享受2019年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在职职工应有单位的介绍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市级民政部门的介绍信;社会考生应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⑵符合报考资格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资格审核实行“三人审核、两级负责”制度,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时,由审核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三人审核签字,市、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报名的随迁子女考生逐一进行审核。如考生在户籍省重复参加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资格,并注销其报名信息。 ⑶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凭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凭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⑷高校少年班的报名工作在有关高校确定合格名单后单独组织。少年班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高校少年班录取。 6.考试类型 分“统考”和“对口”两种类型。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统考”。 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 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班等。 7.报考科类和专业类 ⑴统考报考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艺术类包括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美术类和其他不参加艺术统考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其中,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考。 ⑵对口招生报考科类为对口,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选择“对口”的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对口专业类。 8.高职单招 高职单招招生对象为已通过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含对口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2019年我省高职单招考试招生专业划分为不同的考试类,实行院校联合考试招生。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负责命题、组考和录取的组织工作,相关院校参与实施。各牵头院校将录取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具体规定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执行。 9.诚信教育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中学要对考生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诚信教育,特别是加强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录取等阶段的诚信教育。报名时须告知每名考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将买卖考题、替考、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等规定,并要求考生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10.资格审核 考生的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各市招生委员会负责,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分基础条件资格审核和相关政策资格审核。基础条件资格审核是高考报名的首要环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2018〕14号)、《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冀招委普〔2010〕42号)对考生的相关证件、证明进行严格审核,严把报名入口关;相关政策资格审核事关高考的公平公正,包含三个专项计划、免费医学定向计划、随迁子女、优惠加分、优先录取和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等资格的审核,考生满足相关条件方可申请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审核材料,未在网上申请或未按要求提供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资格。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审核考生相应资格。 各报名点具体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市、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各报名点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将资格审核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严防不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报名和冒名顶替报名。报名结束后,相关资格审核材料按文书归档规定留存。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档案中,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鉴定内容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⑴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⑵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三、身体状况检查和面试 13.对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11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9〕8号)执行。各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体检工作组织办法,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体检工作由县级(含)以上招生考试机构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实施。考生体检应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应成立体检站,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主检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须按有关文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做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体检结果,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果无效。 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各类单招等)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高考体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既往病史”,对于隐瞒“既往病史”或入学复查与高考体检有出入而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高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或在得到本人体检结果5天内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检,由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复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后的为准。如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应于接到复检结果后15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终检申请,由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终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终裁定。 体检结束后,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14.高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补充意见。补充意见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15.军队院校的政治考核和军检以及公安院校的政治考察、体能测试和面试工作,按省有关文件办理。其他有面试等特殊要求的高校的面试等工作按有关文件执行。 16.各高校及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体检、面试的有关规定,不得改变体检、面试标准,未经教育部或省招生委员会批准不得单独组织。 四、考试 17.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河北省统一文化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全国统考时间表由教育部发布,对口考试时间表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考试时间表如下: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科目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9:00-11:30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外语 对口招生河北省统一文化考试时间表 日期时间科目6月7日9:00-11:30语文15:00-17:00数学6月8日15:00-17:00英语 18.考试科目 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文科为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 语文、数学、外语试卷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各为300分,总分为750分。其中外语科目笔试为120分,听力考试为30分,听力考试在考试开始时进行。 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考试,考试要求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用蒙语授课专业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时,加试蒙语文。报考用蒙语授课的专业,汉语和蒙语的成绩分别按50%计入总分,但汉语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水平,录取时与高考其他科目总分之和排序,参考考生志愿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⑵对口招生考试科目分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 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20分。其中英语科不进行听力考试。 专业考试部分:报考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的考生,专业考试分为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专业理论满分240分,专业技能150分,专业理论考试与专业技能考试均同期进行。报考学前教育类的考生,专业考试采取笔试形式,科目为教育理论,满分390分。专业考试分类别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登统的办法,由有关高校承办。 具体各类专业考试安排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8〕45号)。 19.考试的组织与管理。考区应设在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增设考区或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地区增设考点的,须报省招生委员会批准。所有拟设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和对口招生全省统考考点的学校,须为标准化考点,具有网上巡查监控系统和有线广播系统,并对考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点设置包括考务办公室、考场、监控中心、举报箱、饮水处、自行车放置处、厕所、医务室、应急疏散通道及场地等,并在明显处张贴分布示意图,公布《考场规则》《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考试科目时间表和司铃时间表等。考生座位必须单人、单桌、单行。为加强考场管理,继续由省统一随机编排考场。考场要按有关要求配备钟表、金属探测器、无线信号屏蔽器等设备,考点主考组织对考务工作人员、监考员和考生实行违禁物品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准考证》存根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统一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贴在考场门口方便查验,另外两份供监考员和视频监考员使用。《准考证》由县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并加盖公章统一塑封,考前三天将《准考证》发给考生。《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和入学报到的重要凭证。 考试工作人员队伍要相对稳定。每场配备不少于两名监考人员,各考场监考人员不得为同一单位。主监考员必须是熟悉高考考务且担任监考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各考区副主任至少有一名外县的教育局领导担任,各考点必须有一名外县教育局领导或有关学校校领导任考点副主考,考点监控中心视频监考员由外县派入。每科考前必须抽签确定监考人员,确保四个半天不重复。监考及考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高三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统考期间不得在本县从事监考和其他与考试相关工作;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高考的,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的统考相关环节工作。各市、县在统考前必须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细则》采取多种形式严格培训监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在统考期间不得从事监考和其他与考试相关工作。各县及有关中学必须在统考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力求把违纪、舞弊因素在考前化解。 考试的实施程序按《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细则》执行。考点网上巡查监控系统的相关工作要求按《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执行。 为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今年省、市继续向考点选派巡视员,省招生委员会采取由高校包市的办法,向每个考区选派巡视员。各市也要选聘熟悉监考工作的干部或教师到所属县巡视考场。各市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好人员选聘关,认真培训,明确职责。具体要求按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办理。 20.试卷的管理。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及高校自行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必须严格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完善安全保密和考试管理规章制度,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管理,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试卷运送车辆必须加装视频监控设备,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还应采用车辆定位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控试卷运送的全过程。试卷保管、分发场所必须安装两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并实行回放查看、报告制度。考点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试卷专用通道,对试卷流转区域要全程监控录像。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接报后立即报告省招生委员会和教育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统考答题卡或答卷保存到当年12月底。 21.外语口试。拟报考外语和有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其中英语口试由各市负责,在报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点参加口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4日,各市要积极协调当地教研室或属地高校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英语专家驻点,做好考生咨询等工作;俄语口试由河北师范大学负责,日语口试由河北大学负责,其他语种口试由河北外国语学院负责,时间均为6月13日。考生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口试,逾期不再补试。口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不计入总分。口试成绩的发布、查询由各市和相关院校负责。 五、招生章程 22.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招生章程。 23.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必要形式,其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核定后方能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各高校在招生宣传(广告)中应当准确描述本校的办学类型、层次,使用与办学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相一致的学校名称,不得使用简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高校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按照教育部规定,各招生高校须于4月30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gaokao.***.cn)“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及考生公布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或公布招生章程的网址。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24.: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加试要求、对加分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有关高校制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办法须符合相关规定,且不得与本校招生章程内容相违背。 六、关于招生来源计划管理 25.今年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请继续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及我省在教育部计划管理网上设置的各批次、招考类型及其代码,准确地编制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来源计划中相关说明须与招生章程保持一致。要严格执行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不得擅自突破国家下达的规模数。 26.省教育考试院将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对教育部分送的所有高校的分学校、分专业生源计划进行审核确认。在教育部赋予省级招办的修改权限内,对高校报送的计划内容进行规范和修正,请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n)对我省已审核通过的生源计划进行核对确认。招生计划一旦向社会公布,招生院校不得随意更改。为方便录取审核,高校确认招生计划后,请有艺术、体育招生的院校报送本科专业的录取规则及说明。 27.在录取过程中,各高校应加强与主管部门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沟通,及时准确的掌握生源情况,要根据生源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调整本校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严格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审核办理。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调整计划数及其使用的有关要求,于同批次投档前调整,并在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调整后的计划数、考生志愿及分数顺序进行投档。 七、评卷 28.省教育考试院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评卷的领导工作。 今年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和对口招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继续实施网上评卷。 评卷人员的选聘,由承担评卷任务的单位(简称评卷点)提出需求,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评卷点所聘评卷人员以高校教师、中学教师及教研人员为主,其队伍应相对稳定。 评卷点必须加强对评卷工作的领导,要成立评卷领导组和学科领导小组。评卷点在评卷员报到或评卷中,发现不符合条件或不合格的评卷员应及时予以辞退,对违规的评卷人员报省招生委员会并责成其所在单位严肃处理。评卷点必须严格把好评卷质量关,要建立强有力的质量检查组,省教育考试院将选调质量检查人员检查评卷质量。评卷结束时,各学科小组写出试题分析和评卷总结。 承担网上评卷任务的评卷点要提前做好各学科的网上评卷准备工作。要按照评卷和保密有关规定及要求,制订评分细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评卷管理,合理安排评卷进度,确保评卷过程安全、结果准确,按时、优质完成评卷任务。 八、填报志愿 29.时间安排 志愿填报全部以远程网方式分批分段进行。6月24日18时至27日18时填报本科一批及以前的各批次和对口本科批的第一志愿;在本科一批二志愿征集时,同时填报本科二批的第一志愿;在本科二批三志愿征集时,同时填报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及对口专科批第一志愿。每段志愿填报时间和每批次志愿征集的具体时间印制在《准考证》上,并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hbsksy)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军队院校的一志愿填报,安排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采取估分填报方式。二志愿随相应批次的志愿征集同时进行。本科提前批A的军队院校使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本科提前批 的军队院校使用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 30.批次安排 录取批次分为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 、本一特殊类型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二特殊类型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和单招批等批次。 提前特殊类型批:部分有政治考察、面试、体检等特殊招生要求的国家专项计划以及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本科专业。 本科提前批A:使用本科一批线录取的院校的军队、公安、司法、小语种、海洋运输、公费师范生、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计划等本科专业;艺术统考、艺术校考和普通体育的部分本科专业;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本科专业。 本科提前批 :使用本科二批线录取的院校的军队、公安、司法、小语种、海洋运输、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计划等本科专业;艺术统考和普通体育的部分本科专业;未列入提前特殊类型批的国家专项计划本科专业;免费医学定向生本科专业;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本科专业。 本一特殊类型批:在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录取的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试点学院和定向就业招生等。 本科一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原全国重点高校及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列入该批录取的文、理科本科专业。 地方专项计划: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属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地区考生的招生计划。 本二特殊类型批:在本科二批招生院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和定向就业招生等。 本科二批:未能列入本科一批录取的其他院校文、理科本科专业。艺术统考、艺术校考和普通体育的部分本科专业。 专科提前批:公安、司法、海洋运输类等专科专业;需要面试、体检的专业;有术科要求的专业等;艺术统考、艺术校考、普通体育等专科专业;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进行提前录取的专科专业。 专科批:未列入专科提前批的高职专科专业。 单招批分本科、专科两部分,包括保送生、体育单招、高职单招等单独招生的学校和专业。 对口招生分为对口本科批和对口专科批。对口本科批随本科提前批 录取,对口专科批随专科提前批录取。 预科班分少数民族预科班和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分本一预科班、本二预科班,在相应批次后录取。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边防军人子女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在本二批一志愿录取后投档,在本二批二志愿开始前完成录取。 31.志愿设置 ⑴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 提前特殊类型批、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 和专科提前批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其中,列在本科提前批 的国家专项计划,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一特殊类型批、本二特殊类型批只设一个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设一志愿和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专科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少数民族预科班,根据招生院校不同,有本一预科班、本二预科班,每个批次预科班只设一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不进行志愿征集。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通过边防军人子女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本科一批二志愿征集时填报,只设一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不进行志愿征集。 ⑵艺术类专业 ①艺术类校考专业志愿 分别安排在本科提前批A、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在我省列有分省计划的院校,由我省统一组织二志愿征集;对在我省未列分省计划的院校,二志愿我省不统一组织志愿征集,由缺额院校自行组织二志愿征集。 ②艺术类统考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 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⑶体育类专业 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 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只填报1所院校,均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本科二批设一志愿、二志愿和三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二、三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专科提前批设一、二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 ⑷对口类专业 对口本科批和对口专科批设一、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考生不得跨类填报。 32.考生应在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规定后,参考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报考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所有志愿均须由考生本人按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cn或直接访问https://gk.***.cn)填报,并在网上进行提交、确认。因不按规定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3.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高中及各高校要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种宣传形式为考生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继续规范宣传秩序,严格限制以赢利为目的、大规模人群聚集等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

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南京体育学院


培养目标:1、:培养胜任中小学体育教学、训练及健康促进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2、: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保健学、项目运动教学与训练、体育教学设计、学校体育学、中小学体育教材教法、体育游戏、运动训练学、专项选修课、体能训练基础、体育社会学、科学健身方法、健康管理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心理健康与咨询等。 3、修业年限:4年 4、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就业去向:5、:各类中小学校、体育系统担任体育教师、教练员,从事学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体育科学研究及管理等。

体育教育(师范)-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体育教育专业2018年开始招收普通本科生。 本专业师范类培养具有体育教育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先进的体育教育理念、较强的体育教学实践能力和良好基础的体育科研能力,良好的体育科学素养、审美情趣、审美能力,创新精神和拓展潜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乐教适教,能够适应基础教育要求的合格体育师资。体育教育专业将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以“三个面向”为指导,构建体现先进教育思想、兼容的体育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充分体现学校“职前职后融通、教育科研引领、实践取向鲜明”的办学特色。 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中小学及其他体育组织管理机构从事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管理和科学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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