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师范定向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3号)文件的要求,签订《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资格进行联审,向社会公示联审合格名单,向招生学校提供经公示无异议并加盖设区市教育局公章的拟录名单。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盖有设区市教育局公章的拟录名单和《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办理录取手续。
2.普通高中的录取由设区市和县(市、区)中招办组织实施。职高的录取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对参加了我省当年中考且填报了职高志愿的考生,由市、县(区)中招办负责录取,其他类的职高新生招录工作,由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到当地职成部门办理注册录取手续。
3.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录取,由省和设区市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学生进校后按高职、高专的教学目标和要求,组织实施教学和管理,学生学籍管理执行高职院校学籍管理办法,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报考五年制高职和高专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当年中考。
4.文艺、体育运动学校和部分高、中职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新生有关专业加试成绩到省教育考试院备案。文艺、体育运动学校和部分五年制高、中职艺术类专业招生,凡取得专业加试合格证者,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5.三年制普通中专、职高、中专和技工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注册录取。三年制普通中专、中专招收参加了当年中考的考生,招生学校凭考生中考报名序号,在规定的录取批次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注册录取手续;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免试入学的学生,招生学校携学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注册录取手续。技校的招生录取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
6.高中学生转录。凡就读于普通高中、职高的学生,如需转入三年制普通中专或中专就读的,在校高一、高二学生凭高中学籍档案转录到普通中专或中专分别学习三年、二年,在校高三学生或高中毕业生凭高中学籍档案或高中毕业证书转录到普通中专或中专学习一至二年、转录到师范学校必须学习二年,成绩合格者发给中专学校毕业证书后推荐就业。根据教育部(教职成厅〔2007〕8号文件)规定,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并进行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原则上应由中等职业学校承担。同时举办有高等职业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高职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进行学历教育时,必须纳入当地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培养和管理,不得参加高职院校对口招生升学考试。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高、中等职业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跨省招收中职学生有关管理工作的意见》(赣教中招字〔2008〕2号)的精神,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前,要与招收的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签订《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新生入学协议书》,作为办理录取手续的资格审查材料之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高、中等职业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跨省招收中职学生有关管理工作的意见》(赣教中招字〔2008〕2号)的精神,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前,要与招收的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签订《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新生入学协议书》,作为办理录取手续的资格审查材料之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高、中等职业院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和跨省招收中职学生有关管理工作的意见》(赣教中招字〔2008〕2号)的精神,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前,要与招收的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签订《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新生入学协议书》,作为办理录取手续的资格审查材料之一。
(一)招生计划普通高中、职高招生计划由设区市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拟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赣教字〔2007〕4号)精神,各设区市要在2010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的比例,从部分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中划出40%-55%的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按教育部、省政府规定的“三限”政策严格执
(五)规范招生1.采取属地管理、计划管理、学籍管理、限时管理等招生工作管理措施,规范招生,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实行属地管理。全省各普通高中均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市直属普通高中如要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班额超过50人的一律不得批准跨区招生。经批准同意跨区招收的学生毕业后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随父母或监护人迁移的除外)。二是加强计划管理。各设区
20、你校学生在什么地方实训、实习?答:我校学生在全国各地的市级以上医药机构进行实训、实习,拥有校外市级以上实习基地106个。
21、你校学生是否要缴什么保险费?保险费是多少?答:每个入校学生都要缴“学生平安保险费”,这为学生就读期间健康和其它意外风险提供了可靠的保障,是国家教育部门对学校的一种基本要求,每年每生仅需缴60元。
6、你校今年招收萍乡市外学生吗?你校招生的对象有哪些?答: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的对象是思想品德好、求知欲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的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含在读的高中学生)。
(六)录取顺序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和职高、高职、普通中专、中专、技校的顺序录取。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和职高、高职、普通中专、中专、技校的顺序录取。各类中等学校的录取顺序原则上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和职高、高职、普通中专、中专、技校的顺序录取。
(二)录取分数线1.普通高中录取(包括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录取和择校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设区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设区市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统筹普高和职高生源。2.五年制高职和高专录取全省低控制分数线,由省中招委划定。3.师范定向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分设区市划定,报省中招委审批后公布。
(五)艺术类专业加试或面试办法文艺、体育运动学校招生,如需进行专业加试,专业加试工作由学校自行安排。部分高、中职院校开设的艺术类专业以及导游、餐旅、茶文化、影视表演等专业的招生,原则上不要求考生参加专业加试或面试,凡要求进行专业加试或面试的,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由招生学校组织进行。凡参加专业加试或面试的考生,均须到所在县(市、区)中招办领取自己的中考《报名序号证》,携带与中考报名同底版照片
(三)报名办法及其他1.报名地点(1)应届初中毕业生将家庭户口簿交至就读学校报名。(2)历届初中毕业生持初中毕业证书到所在县(市、区)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指定地点报名。(3)跨市、县(区)的考生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者,须经户口所在地和借考的设区市中招办同意,到借读学校报名。2.报考类别报考类别代码:1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
(三)录取办法1.师范定向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中招部门共同组织进行。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要按照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定向培养农村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1〕03号)文件的要求,签订《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设区市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资格进行联审,向社会公示联审合格名单,向招生学校提供经公示无异议并加盖设区市教育局公章的拟录名单。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