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1.2),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参照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投档。
(3)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4)对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我院将在7月1日前完成向其寄发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的工作,请各有关艺术类院校在收到我省考生成绩后再决定录取名单。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我院将在7月1日前完成向其寄发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的工作,请各有关艺术类院校在收到我省考生成绩后再决定录取名单。
院校对进档考生按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对于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第1小批院校,我院将在7月1日前完成向其寄发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的工作,请各有关艺术类院校在收到我省考生成绩后再决定录取名单。

(一)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7月8日―12日录取;提前录取专科院校,7月13日―15日录取;第一批本科院校,7月16日―20日录取;第二批本科院校,7月22日―26日录取;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5日―9日录取;高职(专科)院校,8月13日―17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9日―30日录取。提前录取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含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本科);公安、政法院

(三)志愿填报今年我省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各批次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组织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http://www.或http://gkzy.),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今年我省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以及各批次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

2.关于新生录取名册审核和考生档案移交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我院核准,并由我院加盖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中学(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院校。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我院核准,并由我院加盖录取专用章,院校据此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中学(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

(三)关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并在市、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对所填报志愿信息进行确认。因此,请各院校务必按我院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审核、退档等各环节的录取工作,保证档案的正常周转,保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

(一)投档原则1.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时,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线下5分。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当院校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时,可在学校投档线下5分以内录取,但不得低于同批省控线下5分。选择性招生原则上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当院校投

(二)艺术类志愿设置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分为平行院校志愿、传统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艺术类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考生志愿设置分为平行院校志愿、传统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1.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各录取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

3.江苏省2011年艺术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主题词:高校招生录取通知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1年6月17日印发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主题词:高校招生录取通知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1年6月1

(二)体育类、艺术类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7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7月16日―2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9日―13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分别详见附件1至附件3;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模式录

3.艺术类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的投档原则是对文化分达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四种情况: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分数优先,遵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