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国家政策,每生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1500元,共资助两年。
2、按照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可以按照在校生25%的比例免除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
3、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安排勤工俭学,每月补助90―150元。
4、录取在上海大众工业学校联办班的农村户口学生,第二、三学年每年可获上海市助学金5600元。
助学措施1、按国家政策,每生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1500元,共资助两年。2、按照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可以按照在校生25%的比例免除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3、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安排勤工俭学,每月补助90—150元。4、录取在上海大众工业学校联办班的农村户口学生,第三学年每年可获上海市助学金5600元。
(一)按照国家政策(含劳动预备期满后计划生),每生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1500元,共资助两年。
助学措施1、国家助学金,按在校生每生每年资助1500元,资助两年,第三年带薪实习。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学费,可享受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3、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困难学生补助或者学校安排勤工俭学,减缓学生家庭经济压力。4、对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发放奖学金。
助学措施1、按国家政策,每生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1500元,共资助两年。2、按照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可以按照在校生25%的比例免除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3、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安排勤工俭学,每月补助90―150元。4、具有初、高中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列入劳动预备制,届时可享受政府补贴。
助学措施1、按照国家政策,对农村户口学生免除学费;城市户口学生入学交学费后,按照在校城市户口学生15%的比例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同时,在第二学年对云南省85个连片特困县(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武定、双柏)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享受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2、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安排勤工俭学,每月补助90—150元。
助学措施(一)按照国家政策,对农村户口学生免除学费;城镇户口学生入学交学费后,按照在校城镇户口学生15%的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免除学费。同时,在第二学年对云南省85个连片特困县(楚雄州7个县)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享受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二)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安排勤工俭学,每月补助90—150元。
助学措施(一)按照国家政策(含劳动预备期满后计划生),每生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1500元,共资助两年。(二)按照国家政策(含劳动预备期满后计划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和城镇贫困生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免除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三)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安排勤工俭学,每月补助90―150元。
助学措施1、按照国家政策,对农村户口学生免除学费;城市户口学生需交学费,但在入学后按照在校城市户口学生15%的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对高级技工、预备技师专业的云南户籍学生免除第四学年的学费。3、在第二学年对云南省85个连片特困县(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武定、双柏)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占在校学生2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年享受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2、部分家庭经济困
助学措施1、按照国家政策,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2、按照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及城镇享受低保的学生可以按照在校生20%的比例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3、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安排勤工俭学,每月补助90―150元。
助学措施1、按国家政策,每生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1500元,共资助两年。2、按照国家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可以按照在校生25%的比例免除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3、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安排勤工俭学,每月补助90―150元。4、录取在上海大众工业学校联办班的农村户口学生,第三学年每年可获上海市助学金5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