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到。所有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各高校须在录取开始前一天在网上报到,网址为bg.***。
2.平行志愿投档。首先根据报考类别(艺术类、其它类两个类别按专业考试类别)分别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投档比例为1:1。
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专业理论—语文—数学(化学)—外语。同一学校总分、单科都相同的全部投档。
3.阅档与退档、录取。院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集体研究确定录、退考生名单,并及时提交录检组审核。录检员审核后如有疑问,需与院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院校应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要求,并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录检员审核后按规定进行退档或录取操作。
对未在规定时间结清档案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代为录取。
招生院校确定是否录取符合调档条件的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处理。省教育考试院依据教育部规定对招生院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完生计划的情况,履行监督职责。
4.计划调整。原则上不得增加或减少各类别的招生计划。院校如需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进行同类别专业间调整,需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下载并填写《浙江省2011年高校招生计划调整表》,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5.征求志愿。平行志愿录取后,停止档案流动。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录取状态进行确认(含已录取、预录取和未录取状态),并通过各市、县(市、区)招考机构及网络、声讯台等媒体,向考生提供录取情况查询。
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上线未被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
6.征求志愿投档及录取程序与平行志愿相同。
7.考生电子档案制作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02﹞160号文件规定,各招生院校在录取名单确定后,需按实际录取人数向我院缴纳考生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40元。请及时通过银行转帐或汇票汇入我院财政专户(结帐时请随带汇款凭证复印件)。
收款单位名称: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
汇款用途请注明“2011年高职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编码:303024”。

报名办法分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一)报名信息网上输入1.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月10日至28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经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和兵役机关审核同意报考试点招生院校的退役士兵,其报名同时进行。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前须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符合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试点高校可根据专业性质与要求,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等第或平时成绩、高中阶段选修课程情况提出要求。

提前批:6月29日,按1:1比例向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温州市教育局提供符合条件的有志愿考生名单。7月1日,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和温州市教育局反馈签约考生名单。7月2日,完成录取。

普通批:平行志愿投档 7月2日20: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3日16:30公布征求志愿计划 7月4日晚上填报征求志愿 7月5日8:30--17:30征求志愿投档 7月6日8:30退档录检结束 7月6日11:00服从志愿投档 7月6日14:30录取结束 7月6日16:30

(四)高职单考单招分提前批和普通批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其中,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定向招生安排在提前批录取。

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录取工作7月6日16:30结束,在正式录取未结束前,考生录取状态会显示为“预录取”,请考生不要担心,其实“预录取”就是“录取”。

联系方式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招生录取详细情况和资料可通过我院办公网站(bg.)查看和下载。

录取时间提前批:7月2日;普通批:7月2日开始,7月6日结束。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考生档案组建考生档案管理与普通高考考生档案管理一致。

录取工作程序与办法1.网上报到。所有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各高校须在录取开始前一天在网上报到,网址为bg.。2.平行志愿投档。首先根据报考类别(艺术类、其它类两个类别按专业考试类别)分别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对考生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E院校的顺序逐个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投档比例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