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全部考完后,考点要立即将各考场送交的试卷分科整理、清点(标明科目、袋数、考场号)、填写答卷交接清单(一式两份)等。统考科目答卷由考点院校按有关保密规定派专车、专人于4月9日送交考试院选定的阅卷点。
考试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统考科目文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理工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艺术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体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单科分数和专业加试科目分数均为15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由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考科目结束后2日内自行
报名1.报名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身体健康;(3)省属高等学校及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4)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9〕6号文件规定的上一年度我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报名办法2012年“专升本”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网上银行缴费或通过银行柜台缴费确认的模式。由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
组织领导“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等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命题、考务管理、评阅试卷和录取管理工作。承担招生任务的普通本科院校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升本”招生考试组织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专业课命题及评分、录取等工作。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本校考生报名组织和报名资格审核
1.考试科目及分值考试科目分省考试院组织的统考科目和由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加试科目两大类。统考科目文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理工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艺术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体育类为英语、计算机基础、综合文科;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单科分数和专业加试科目分数均为150分。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加试由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考科目结束后2日内自行组织完
2.命题“专升本”统考科目命题由省考试院负责。命题教师由省考试院在全省普通高校中抽调,各科命题范围以各类考生在专科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为主要内容(考试纲要另行公布)。专业加试科目由各招生院校根据所招专业的要求自行组织命题、制卷、考试、评分。鼓励相同或相近专业实行联考或使用同一试卷,同科类的专业成绩相关学校可相互承认。
2.培养模式及待遇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和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通过相应的入学考试升入省属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按照新的本科阶段教学计划,学习2―3年,完成本科阶段学历教育。“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与其他普通本科专业在校生的同等待遇。“专升本”招收的学生,其档案交由招生院校管理,户籍凭录取通知书随迁到录取院校所在地。学完本专业教学计
阅卷1.阅卷组织统考科目阅卷工作由考试院组织实施,专业加试科目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阅卷。承担阅卷工作的高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阅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学科阅卷组,具体负责各学科的阅卷工作,学科阅卷组组长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2.阅卷教师的选聘统考科目阅卷由考试院选调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身体健康的高校教师承担。3.阅卷工作要求阅卷工作是“专升本”招生考试工
(6)试卷交接各科全部考完后,考点要立即将各考场送交的试卷分科整理、清点(标明科目、袋数、考场号)、填写答卷交接清单(一式两份)等。统考科目答卷由考点院校按有关保密规定派专车、专人于4月9日送交考试院选定的阅卷点。
1.招生对象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对象为省属高等学校(包括省属普通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学院)和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精神,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招生办法详见附件3。
6.考点设置及人员培训(1)考点设置考点应选择在易于封闭的场所,并要注意创造适合考生应考的优良环境。考点大门前要悬挂醒目的横幅,张贴带有欢迎鼓励考生考试和警戒舞弊的标语。在考点入口醒目处,要放置考点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公布内容包括:《考点示意图》、《考试科目时间表》、《监考人员职责》、《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举报电话等。(2)考点组织机构设置考试期间,各考点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