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5.江苏省考生须报名参加苏州大学组织的201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我院认可苏州大学校考成绩,并按照规定比例向考生颁发合格证,取得我院合格证且2019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江苏省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三小批批次控制线后即可报考。浙江省、安徽省、河南省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合格,且2019年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批次控制线后方可报考。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浙江
3、实行校考的省(区),根据各省级招办提供的考生专业及文化课考试成绩,按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文理兼收,文理计划通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录取。音乐表演专业按声乐和器乐分别划线录取,器乐类考虑乐器种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校考合格分不低于40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1.学校设点校考的艺术类专业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各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美术(书法)校考类: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音乐(舞蹈)校考类: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
8.少数民族预科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有关规定执行。录取的预科学生必须先进行为期一年的文化学习,学习成绩合格并通过考核后可升入本科专业就读。
2.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合格证发放比例要求。“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书发放数量,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3、终表演专业招生计划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即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4人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调减招生计划;4、各专业招生计划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7、校考专业合格证执行教育部规定,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发放,于2013年4月10日前寄发考生。录取规则
7、校考专业合格证执行教育部规定,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发放,于2014年4月10日前寄发考生。录取规则
8、校考专业合格证执行教育部规定,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发放,于2015年4月10日前寄发考生。录取规则
6、校考专业合格证执行教育部规定,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发放,于2011年4月10日前寄发考生。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