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
(2)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3)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统考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术科统考的院校和专业,省招生办公室在文化总分和术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首先在文化总分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其次,在术科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投档比例为1:1至1:1.2,院校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已投满的,不再投后续志愿。
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含音乐、美术),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其他高等学校的艺术类单考专业,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确定的术科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其中省统考涉及到的本科专业,考生术科统考成绩须达到省术科统考本科资格线),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我省艺术类文化分数线投档,供院校择优录取。
(4)投档顺序:第一次投档,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投第一志愿考生。如该批次还设有后续志愿,则进行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按补投第一志愿,及第二志愿、第三志愿顺序投档,一次性提供考生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第二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对第三批专科B类未完生计划院校适当调整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进行补档,补档后再根据调整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录取情况,安排征集志愿;其余批次各类未完生计划的院校不调整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补档,先向社会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安排征集志愿。
(5)艺术类院校(专业)投档顺序:第一批本科艺术院校及专业按先投统+单,再投单考,后投统考的顺序投档;第二批本科A类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统+单,后投单考的顺序投档;第二批本科B类及第三批专科(A类、B类)艺术院校(专业)按先投统考,再投单考的顺序投档。
(6)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高校投档原则:考试成绩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70分(含70分)以上的考生优先按志愿投档。其他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由各高校确定录退后,对未完生计划的院校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2020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38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不超过112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2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按院校确定的分数线由省招生办公室投档在广东省省级艺术统考合格基础上进行艺术校考的院校录取时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术科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术科校考的合格成绩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术科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
(六)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2.提前批军检院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按院校志愿顺序,以不超过1:1.2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第二次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3.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按
(六)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1.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并视实际情况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2.提前批军检院校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方式,按院校志愿顺序,以不超过1:1.2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投档,即第一次投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尚有缺额的,进行第二次补投,投第一志愿及后续志愿。3.教育部批准自行划定分数线的艺术类独立设置院校或专业,按
(五)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照《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1:1比例投档。2.提前批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此检
(五)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按照《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1.高校要根据省招生办公室预投档的生源情况,及时反馈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增加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按增加计划后的计划数以1:1比例投档;未反馈的,按原计划数1:1比例投档。2.提前批非军检院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根据院校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按考生成绩排位从高到低依此检
9.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1)总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2)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3)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
9.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 (1)总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 (2)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 (3)文科类、理
(九)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1.总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2.提前批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第一次投档,在录取低控制分
9.非平行志愿批次的投档原则、比例及顺序:(1)总投档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省招生办公室根据各院校的招生计划总量适当控制各院校投档比例。(2)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及比例:省招生办公室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至1:1.2的比例投档,由高等学校择优录取。(3)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