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2620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良田中路181号,邮政编码:510545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第三十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学校党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2020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总则
201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总则
2018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总则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有关精神及广东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联系人:黎老师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ngzsjj@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院全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第四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