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是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相同,再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仍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再看数学。

(二)香港、澳门高校招生 1.香港特区高校招生 (1)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安排在提前批本科院校录取,填报志愿方式与内地高校相同,根据教育部《关于按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向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投档的函》(教学招字第08006号)的规定,两所院校录取时,按考生实际成绩投档(不含政策照顾加分)。 (2)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

(二)文史、理工类 1.“提前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1个2志愿、1个定向志愿、1个预科志愿,其中1志愿和2志愿设6个专业,定向志愿设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1个专业; 2.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5个专业; 3.“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1个2志愿,每个志愿设3个专业; 4.“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

(三)中职单报类 1.“中职单报本科”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4个专业; 2.“中职单报高职”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6个专业。 以上各批次的每个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四)“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只招少数民族考生,全省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民族班”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志愿栏目内,“少数民族预科”志愿填报在相应批次的“少数民族预科”栏目内。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若生源不足,可在国家规定的降分幅度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五)体育、艺术类招生 1.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一)体育、艺术类 1.“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1个2志愿、1个预科志愿; 2.“省内免费师范生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志愿; 3.“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1个2志愿; 4.“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1个2志愿; 5.“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1个2志愿。 以上各批次的志愿设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1个专业

(三)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考生 凡参加高校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入选的考生,其志愿必须填报在“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栏内,特殊类型招生院校投档安排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第一批本科院校投档前进行。如因成绩达不到院校要求的,可在填报志愿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其他各批次院校志愿。

5.“高职(专科)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1个2志愿。 以上各批次的志愿设3个专业、预科志愿设1个专业,每个志愿设“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2.“中职单报高职”志愿设置为:1个1志愿、2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6个专业。 以上各批次的每个志愿都设有“愿否服从专业调剂”栏。

平行志愿的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左右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是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分数相同,再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