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要认真查看招生目录,严格按照招生目录备注中的要求报考,且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允许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2、已获硕士学位的非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学位的非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学位的非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