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院校须将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依照顺序录取,并于7月6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1.本科录取:将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资格线,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指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院校择优录取。
2.独立学院(三本)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本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档至院校,由院校择优录取。

2.使用联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编导联考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编导联考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

录取批次设置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3大批次7小批。

3.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其他校考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除外),对文化分达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高校,需于7月1日前,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及时下载报考

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及考生获取成绩办法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卷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于1月13日20:00以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查询中心栏目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成绩以《成绩通知单》为准。1月14日15:00以后,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查询中心栏目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不具备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划线办法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其他省内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文化省录取低控制分

(三)专业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办法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含省统考、联考、校考,下同)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其中,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的各科、各阶段成绩(含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对于考试作弊

(二)录取办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附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附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院校名单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

(二)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招生院校须将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依照顺序录取,并于7月6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1.本科录取:将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资格线,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指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