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科学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科学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文化考试小组:负责文化考试命题、制卷、保密,

录取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1、2012年4月28日,招生录取小组根据考生的成绩,按照普通类考生和特长类考生分别划线录取。(1)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为普通类考生的成绩总分。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专业确定普通类考生录取低控制线。招生录取小组在达到低控制线、且政考合格的普通类考

2、2012年5月7-15日,招生录取小组将各专业录取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

1、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我院在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5、2012年5月下旬,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按专业类别(建筑大类、能源大类、机类、现代服务大类和艺术设计大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和企业青年、复转军人)分别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录取原则(1)总的录取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加试成绩、文化测试英语以外科目成绩依次排序,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大类录取。(2)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中职生和企业青年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复转军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总数原则上不

招生录取原则学院科学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学院科学制定单独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单独招生“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