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
2、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9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

考试科目和办法 l、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390分,四科总分满分750分。 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将印发的《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

2、考试实行“3+X”科目设置方案,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综合知识。 语文、数学、英语各科试卷满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分,英语听力测试内容、办法与普通高考相同。专业综合知识满分(原始分)390分,四科总分满分750分。 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将印发的《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为准。

招生对象及报名时间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中专、技工学校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全日制应届、往届毕业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19个专业门类中任选一类报考。 3、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凭资格审查表),在户口所

2、本科、高职专科志愿分别填在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志愿栏内。

1、对口招生工作应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招生层次与专业门类1、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2、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9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

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在19个专业门类中任选一类报考。

1、考生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的对口招生计划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自己报考的专业门类中选择学校和专业。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按层次分专业门类全省统一确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类别录取。

招生层次与专业门类 1、对口招生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层次,面向全省招生。 2、对口招生按专业门类分为19类,即师范类、种植类、养殖类、机电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建筑类、旅游类、医卫类、财会类、商贸类、文秘类、英语类、服装类、美术类、音乐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影视节目制作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