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考生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40%]+[校考成绩×6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
1雕塑专业学制四年艺术学学士1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广泛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备城市环境雕塑为主的各类雕塑创作能力能在城市规划部门雕塑创作研究单位规划建筑设计单位文物部门及高等院校等从事雕塑创作教学和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2专业内容在校期间系统学习城市雕塑创作城市雕塑制作材料与应用城市雕塑规划城市雕塑理论与实践环境设计学习城市规划学建筑学艺术学文学美学艺术心理学中外美术史等方面的基础和理论知识掌握各类城市雕塑的创作3毕业去向雕塑专业创作研究单位和团体各地市县城市规划建筑管理部门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各类园林景观及装饰公司各影视制作基地及团体舞台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及书法学五个专业不能兼报。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及书法学五个专业间不可兼报。
7、报名时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产品设计及书法学五个专业不能兼报。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1)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2)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广告学、动画专业要求:热爱艺术设计事业、具备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和设计才能,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无色盲、色弱的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艺文/理考生均可报名,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雕塑、艺术与科技、绘画等七个专业的录取原则:A.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校考成绩×40%。B.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②艺术设计、雕塑、摄影、动画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外省考生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40%]+[校考成绩×60%]=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