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费80元。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于GCT考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费80元。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于GCT考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1.资格审查。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资格审核,审查时携带的材料有:(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从报考信息平台下载,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2)携带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验证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验证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4)学历认证(验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http://www..cn/或者http://www.下载)。资格审查定于1月15日在行政楼3楼会议室进行,请按时参加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试费80元。具体考试安排请考生于GCT考试成绩公布后,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三、第二阶段考试安排考生凭《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定于2014年1月11日上午11:00在我校2号教学楼举行。请各学院按照我处下发的复试名单(附件一)通知考生按时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未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2、复试时,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复试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形式,口试要做好
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审查、批准具体的录取工作方案,对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2、各学院要成立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院院长或主管院长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复试安排表》(附件二)报研招办备案。
二、资格审查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具体名单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要按招生简章要求按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要求:①请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签字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考生须将加盖人事部门签章的《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留存、原件退还。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
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长新副组长:侍克斌组员:多力坤、高杰、阿布力孜·吾斯曼、陈静雪、陈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复试分数线和录取工作中的各项政策,审查、批准具体的录取工作方案,对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2、各学院要成立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学院院长或主管院长担任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请于2013年1月10日前将填写好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复试安排表》(附件二)报研招办备案。
三、第二阶段考试安排考生凭《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定于2013年1月12日上午10:30在我校2号教学楼举行,第二阶段考试费80元/人。请各学院按照我处下发的复试名单(附件一)通知考生按时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未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第二阶段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四、复试录取工作要求1、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2、复试时,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思想情况、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复试可采用
二、资格审查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具体名单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要按招生简章要求按时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要求:①请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②考生须将加盖人事部门签章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原件退还,复印件我校留存。③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