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共集体户托管的对象是:凡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需要在我省就业,继续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为其在寻找就业单位期间提供户口托管服务,待其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将户口转至工作单位。
档案托管对象是:凡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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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1 16:48
11.特设岗位教师享受的优惠政策有哪些?答:特设岗位教师一经聘用,从报到之月起,按国家现行工资制度执行当地定级工资标准,其它福利待遇享受当地现行政策。在特设岗位任教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可在原定级工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档职务工资(含津贴)。符合相应条件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参加“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选招;特设岗位教师的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所要求的3年基层教
2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对象条件是什么?答:(1)选聘对象: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2010年选聘对象为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研究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人口较少民族的毕业生以及自愿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参加教育、财政、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本人自愿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各州市此前已经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
16.“三支一扶”服务期间如何管理?答: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由服务单位和服务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具体管理,省和州、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1)日常管理。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的发放,交纳保险费用,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
6.“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优惠政策有哪些?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1)志愿者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600元,每人每年发给交通补贴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元。每人每月所需生活补助费200元和每年交通补贴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200元由省财政解决,其余部分由实施项目的州(市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如何组织领导?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云南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规划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项目办设在共青团云南省委,负责制定地方项目的年度实施方案和相关管理办法,做好项目的监督及指导工作。各州(市)在州(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
27.办理户口迁出和档案迁出应该提供的材料有哪些?答:办理户口迁出应该提供的材料有:(1)昆明市四城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以外:
3.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以下简称“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由共青团云南省委会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负责统筹指导,以州(市)、县为主组织实施的我省基层就业项目之一,服务时间一般为2年。
(2)财政补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州、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按六类县区给予拨付。一类县区(45个县)按人均补助0.5万元,二类县区(59个县)按人均补助0.6万元,三类县区(20个县)按人均补助0.8万元,四类县区(3个县)按人均补助1万元,五类县区(1个县)按人均补助1.2万元拨付,不足部分由各地财政配套解决;六类县区(1个县)按人均补助1.5万
5.“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内容是什么?答:“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的方式,从2006年起,连续5年,每年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村中小学、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
23.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档案托管的对象是什么?答: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共集体户托管的对象是:凡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取得毕业资格,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需要在我省就业,继续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生。为其在寻找就业单位期间提供户口托管服务,待其落实就业单位后,再将户口转至工作单位。档案托管对象是:凡是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并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