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学院成立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相关重大事情的决定处理。组长:周仲春副组长:李爱平成员:陈益林、全明望、吴贤初、丁玮、杨奔全、宋锐

2、我院的单独招生测试,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领导、监督下,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笔试或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三条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笔试或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三条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笔试或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

第十三条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符合资格的特长生,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笔试或面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经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破格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