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指导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学院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5、入学根据有关政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统一招生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于秋季报到入学。对未按要求入学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进行删除录取(被删录考生将不能改录其它院校,(其档案成为俗称的“死档”,学生不能注册为当年“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大学生”),考生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根据有关政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统一招生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于秋季报到入学。对未按要求入学报到的考生,学院将根据相

考试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发给准考证。考试内容:学业测评+素质测试。学业测评满分300分,素质测试满分450分,总分750分,按考生原始分计分合分择优录取。(学业测评由考生本人提供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取得各类学科比赛获奖证明为依据进行认定,素质测试根据专业特点由学院组织专家、教师现场测试)考试时间:2013年4月20-21日(以准考证为准)

4、报名材料①《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②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汇总表(考生就读中学或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提供)③湖南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或高中阶段体检表(三年)复印件④户口本、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⑤考生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⑥报名考试费80元

3、考试学院根据报名条件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评与考试。考试科目:理论测评,满分300分,素质测试满分450分。总分750分,按考生原始分计分合分录取。其中,理论测评由考生本人提供的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取得各类学科比赛获奖证明为依据进行认定。素质测试根据专业特点由学院组织专家、教师现场测试(附专业测试大纲)。具体安排如下: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2)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有关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核、文化考试及相关专业考试;

②现场报名:直接到我院招生处现场报名,填写相关信息表格。

第二批次录取:先在240分以上考生未录者中,调剂专业,征求其意见。如有专业剩余计划,再在230分以上考生中,调整专业,征求其意见。以上完全优先高分者。个别参考人数较多的专业,将适当调整专业计划数。参照第二批次录取方式。招生就业处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一批次录取:按各专业单独招生计划数,对总成绩240分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拟录取,先满足我校为第一志愿者考生,有专业剩余计划再满足以我校为第二志愿者考生。电话联系考生及家庭,确认是否来校就读,统计明确不来校的考生人数。

(4)录取结束后,学院不再办理任何退档、转档(学)手续。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一)录取原则为全面落实《湖南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指导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学院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