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网上报名: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者要进行资格自审,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考生于6月20日—7月10日访问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zzlk)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7月11日—14日,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7月13日—16日,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7月15日至18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缴纳报名费、校验身份证件、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7月12日—15日,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7月12日—15日,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7月13日—16日,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7月11日—14日,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7月15日至18日,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缴纳报名费、校验身份证件、签字确认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第二步现场确认:在7月12日—15日,考生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会有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