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组织机构,负责整个考试期间考务管理、考试监督、考场安全保卫、后勤等方面工作。

1.阅卷组织统考科目阅卷工作由考试院组织实施,专业加试科目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阅卷。承担阅卷工作的高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阅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学科阅卷组,具体负责各学科的阅卷工作,学科阅卷组组长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组织领导“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等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负责统考科目命题、考务管理、评阅试卷和录取管理工作。承担招生任务的普通本科院校都要成立相应的“专升本”招生考试组织机构,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专业课命题及评分、录取等工作。当年有高职(专科)层次应届毕业生的学校负责本校考生报名组织和报名资格审核

(7)组织考生入场考生入场后,监考员持《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考生签到表》(式样见附件10)由考生逐人签名,并核对准考证、身份证。

志愿设置普高“专升本”招生设置一个院校志愿和一个院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栏设一个专业志愿,填有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视为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均服从调剂。考生填报志愿前须仔细阅读报考专业“招收专业范围”或咨询招生院校,防止填报无效志愿。(详见安徽省2013年普高“专升本”招生计划及各专业考试科目和招生简章)。

(1)考点设置考点应选择在易于封闭的场所,并要注意创造适合考生应考的优良环境。考点大门前要悬挂醒目的横幅,张贴带有欢迎鼓励考生考试和警戒舞弊的标语。在考点入口醒目处,要放置考点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公布内容包括:《考点示意图》、《考试科目时间表》、《监考人员职责》、《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举报电话等。

6.考点设置及人员培训(1)考点设置考点应选择在易于封闭的场所,并要注意创造适合考生应考的优良环境。考点大门前要悬挂醒目的横幅,张贴带有欢迎鼓励考生考试和警戒舞弊的标语。在考点入口醒目处,要放置考点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公布内容包括:《考点示意图》、《考试科目时间表》、《监考人员职责》、《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举报电话等。(2)考点组织机构设置考试期间,各考点要

(2)考点组织机构设置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组织机构,负责整个考试期间考务管理、考试监督、考场安全保卫、后勤等方面工作。

(2)考点组织机构设置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试卷装订验收室”等组织机构,负责整个考试期间考务管理、考试监督、考场安全保卫、后勤等方面工作。

(2)考点组织机构设置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组织机构,负责整个考试期间考务管理、考试监督、考场安全保卫、后勤等方面工作。

(2)考点组织机构设置考试期间,各考点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等组织机构,负责整个考试期间考务管理、考试监督、考场安全保卫、后勤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