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学院性质:北京市属民办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类)。
①报名时间:5月25―26日②报名地点:学院招生办(图书馆209室)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院全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院国标码:13728第三条学院性质:北京市属民办普通高职院校,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类)。第四条学院基本情况:北京
第二条学院全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学院国标码:13728
招生对象凡思想进步、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
第六条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按北京市2013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条收费标准:9500元―18000元/学年。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见本学年简章招生计划栏目。
第十二条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北京市高职单独招生控制分数线。
第十八条报到: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日期内到学院报到。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