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艺术特长的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
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统一招生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高考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报考条件取得北京市2013年艺术特长生等级测试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且参加北京物资学院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
测试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于2013年1月12日(周六)到我校进行测试(测试方案详见《北京物资学院2013年艺术特长生艺术水平测试测试须知》)。
录取对于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条件,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我校与其签订《北京物资学院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书》。签约的考生在二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情况下,将按下列优惠条件录取:1.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统一招生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其高考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2.在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执行未满的情况下,对于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统一招生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对其进行降分录取(但不低于
报名及测试办法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请于2012年12月14日至2012年12月31日登录我校艺术特长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n/zs/ystcs),填写好相关报名信息,同时填写并打印《北京物资学院2013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考生或考生家长持已打印的报名表(贴好照片,应届考生需加盖高中学校公章;往届考生需加盖户口所在区县高招办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
成绩公布测试结束后,我校将在一周内将成绩上网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本科生招生专网查询测试结果。
招生对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本简章由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政策咨询电话:、艺术测试咨询电话: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招生专网:http://www..cn/zs北京物资学院招生办公室共青团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2012年12月
招生类别序号项目专项要求1声乐、钢琴类从事声乐、钢琴训练3年以上,具有独唱、独奏能力(有合唱团实践经验者优先)。2器乐类管乐:a:铜管:小号(重点招收)、中音号(重点招收)、圆号(重点招收)、长号(重点招收)、大号(重点招收)b:木管:长笛、双簧管(重点招收)、单簧管(重点招收)、巴松(重点招收)、萨克斯弦乐:低音提琴(重点招收)、竖琴(重点招收)要求业务优秀,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打击乐:西洋
招生对象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本简章招生计划限定项目艺术特长的北京市高中毕业生(文、理科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