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经我校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的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招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者,报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后予以录取。
1.凡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统一专项测试且合格考生均可报考;
(二)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单独考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录取经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单独考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填写《2016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文化单独考试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1式2份,并报送我校。考生只能把确认表报送给我校,如因报送多所高校造成录取中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我校将考生拟录取确认表、录取公函以及拟录取考生名单,一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
(三)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将考生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省级招生部门进行公示。
(四)我校纪检监察室将全程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校纪检监查室联系电话:0991-。
1.考生须参加江西省教育厅组织的体育运动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经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后达到相应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经考生所在生源省份投档后,我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文化课录取优惠分值分为2档:Ⅰ档:达到生源省份首次划定的文、理本科批(或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此类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的30%。Ⅱ档:达到生源省份普通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分数线,一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1.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参加高考,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