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装与服饰设计考试科目:速写(人物动态默写)、素描(人物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评分标准:满分300分,其中素描、速写和色彩各100分。
(6)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室内陈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大类招生。
2、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绘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两个培养方向)本科(学制四年)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本科(学制四年)
2.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方向(按表演类招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该专业方向主要培养具有时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同时具备一定的服装与服饰设计能力。通过专门的教学和实训,使学生具有较强的审美眼光和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及优美的体态。能够在时装表演、服装编导、服装模特形象设计、表演策划、模特经纪公司以及时尚机构等任职。主要课程:形体训
5.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本科(学制四年)
⒉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考试科目:(1)初试:①量体;②走台(泳装自备);③语言表达能力。(2)复试:①走台(休闲装自备);②才艺表演。总分200分。(吉林省考生400分)
4、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学制四年)
5、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本科(学制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