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大连交通大学2013年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2013年的招生工作。
2.调档比例:100%—120%。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5.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我校2013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为“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为“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为“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为“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7.五年制本科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五年制专业志愿的考生;会计学(中外合作2+2)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软件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软件工程专业志愿的考生。
9.对考生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软件工程专业考生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与应用数学+软件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专业考生数学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10.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我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1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本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黑龙江省、山西省、江苏省考生获得本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必须参加我校在生源地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办法为: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学校自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山西省、江苏省、黑龙江省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其它地区使用当地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150分制)。
12.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业测试合格者(不含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根据其运动成绩,在录取时分别在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特别优秀的考生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以上予以录取,由我校决定择优录取。获得一级及以上级别运动员并通过我校的体育测试,可申请参加我校的文化单独考试,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一、接收调剂生基本原则(一)凡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报考专业及本科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均可参加调剂。我校不接受跨学科门类考生的调剂。(二)工科学术型及专业学位研究生未参加国家统考数学及管理类未参加国家统考数学考试的考生,不接受调剂。初试统考科目须与拟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英一可调往英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调剂原则等同于英语);调剂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应与我校拟调剂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相同。
录取原则1.由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的招生工作。2.调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录取及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
五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地区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院校志愿及录取原则:对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平行志愿有关规定投档录取。
1、录取原则(1)德、智、体全面考核;(2)“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和“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在辽宁、湖南、内蒙古三省(区)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在其他省份原则上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且成绩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第十一条大连理工大学依据国家相关方针政策,在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和学校办学条件,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近年来各地生源质量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编制方案。2017年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
3、录取原则:对于各省已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可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所有专业录满为止。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各省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
8.软件工程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软件工程专业志愿的考生。
录取原则:1由“大连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4年的招生工作。2.调档比例:100%—120%。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4.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
录取原则:1.成立“大连交通大学2013年招生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2013年的招生工作。2.调档比例:100%—120%。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4.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