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生报到1.报到时间:2014年1月10日(上午8:30-11:40,下午2:10-5:00)。2.研究生院报到点:旗山校区(行政楼52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职校教师、艺术硕士、体育硕士,以及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学(思政)领域教育硕士。仓山校区(文科楼一层公共管理学院活动室):学科教学(语文、英语、历史、数学、物理、化学、地理)领域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旗山校区(行政楼52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职校教师、艺术硕士、体育硕士,以及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小学教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学(生物)、学科教
5.《政治》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除外),各招生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
六、招生纪律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校监察处、研究生院将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学院和个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予以处理,以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监察处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7113。各招生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五)1月12日至13日由招生学院安排专业复试,具体事宜由招生学院安排,考生可登陆招生学院网页查询。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二)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所有领域复试的的教师组成的复试领导小组,按不同学位类别、不同专业领域(不得按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领域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名,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
一、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二)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分党委纪检委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其成员不得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学院的复试。按不同学位类别、不同专业领域(不得按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领域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名,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
一、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二)各招生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指导教师、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的复试领导小组,按不同学位类别、不同专业领域(不得按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领域复试的教师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3名,当年拟招生的导师原则上应参加复试工作。成员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三)各招生学院要根据本办法精神,制订本单位复试